Re: 致dagoma,不要掩耳盜鈴了

看板DPP作者 (YoY)時間15年前 (2010/07/01 15:0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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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acrimosa99 (JUNGLEBOY)》之銘言: : ※ 引述《manfale (戰神)》之銘言: : 就您的見解,中華民國的國際法地位是什麼? 就我的見解, 當然是"國家", 任何和台灣建交的國家的見解, 也是中華民國是"國家" 另外, 國際法不過是"道德宣稱", 實際上還是比拳頭, 台灣和美國衝突, 請問誰的拳頭大, 美國 所以當美國把原屬於台灣的釣魚台"送給日本", 台灣只有民間敢靠杯 政府跟龜蛋一樣, 因為美國拳頭比台灣大. note: 依海底地勢與歷史行政隸屬,此島應為中華民國附屬島嶼。 1972年5月15日,美國將琉球主權移交日本時, 一併將釣魚台列嶼的行政管轄權也交給日本。 摘錄wiki 19世紀英國法學家奧斯丁就認為其僅僅是一種實在道德,並不具有法律效力。 國際法在淵源上表現爲兩國之間條約(或多邊公約)和習慣(又叫慣例)。 從實證的角度來考察,名義上國際法對國家具有約束力, 但事實上國際社會缺乏有效制裁違法國家的手段。 你拿一個虛無飄渺的"道德性法律"然後說嘴, 這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國際上誰的拳頭大, 誰就是法律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7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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