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DPP果真沒有任何經濟方針!?
※ 引述《monopoliest (中肯無益於中出)》之銘言:
: ※ 引述《guare (瓜籽)》之銘言:
: : 如果DPP推動舉辦『反對ECFA』公投,那就是真的在玩民主,推動『贊成ECFA』公投只是權
: : 謀而已。
: : 差別在哪裡?
: : 公投需要過半公民出席並且投下贊成票才能過關,難度很高。
: : 如果推動『反對ECFA』公投,那有9成機率不會過關,所以就可以簽ECFA。如果推動『贊成
: : ECFA』公投,大概也有9成機率不會過,但是結果卻變成不能簽ECFA。
: : 現在想推動公投的是反對ECFA的DPP,那照道理說DPPer應該想辦法爭取過半的公民支持他
: : 們的主張,推動『反對ECFA』公投。
: : 可是講了半天他們是要KMT主政的政府去推動公投,這樣就得舉辦『贊成ECFA』公投。
: : 天底下哪有這個道理;你想做什麼事情,就自己去推呀!憑什麼要KMT聽DPP的話去做這個
: : 做那個?
: : RIFF先生,你所謂的『人民想要公投』是想要哪種公投呢?反對ECFA公投還是贊成ECFA公
: : 投?
: 都不是。民進黨推的公投題目,是人民究竟能不能以ECFA的題目來進行公投。
: 簡單地說,根據這個公投的題目意旨,除非這個公投通過,否則台灣民眾是不能對
: ECFA進行公投的。
大哉問 好問題
可以將題目設定為 ECFA公投 票單選項簡列 支持與反對 兩項
DPP的目標應當設定在「爭取公民表態」 而非爭取反對者連署
因為爭的是民主 而不是爭取贊成或爭取反對
DPP應當 同時鼓勵支持者與反對者署票 仔細統計雙方並留存票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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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34.170.168
※ 編輯: RIFF 來自: 218.34.170.168 (04/11 08:10)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apr/22/today-t1.htm
前大法官:要簽ECFA 應先公投
....
前大法官、台大名譽教授蘇俊雄從憲政法理觀點表示,ECFA應公投決定。他同時呼
籲馬政府,根據公投法第十六條規定,適時將ECFA是否簽訂或協議結果,由立法院
決議提交人民公投。他強調,ECFA屬重大政治爭議,不只「終須一辯」,執政者更
不該以傲慢或權威態度處理不同意見,也終須接受民意檢驗。
蘇俊雄說,ECFA對台灣今後政經與社會影響深遠,包括對不同產業間的利益衝突,
乃至台灣整體利益,為避免協議被少數利益者把持,應深化台灣公民參與。且ECFA
不但有實體性政策與政治爭議,還涉及憲政程序性議題,在國會監督外,需要更廣泛的
公共審議與公民參與,而非只有政府單向政策宣傳。
他說,現行公投制度雖有檢討餘地,但公投制度的存在已具相當憲政意義,馬政府對是
否交付公投的立場與態度過於被動消極,沒注意到公投對解決ECFA重大政策爭議所
具有的積極意義與正面價值。像ECFA這麼重大的政治爭議,「有智慧的國家領袖」
,應認真思考如何透過公投制度,配合理性平和的公共思辯,積極而適時解決相關爭議
。
針對國民黨稱「應等立院審議後再公投」的說法,蘇俊雄質疑,這是對公民投票補充性
原則的嚴重誤解,因為我國的公投制度不僅包括複決,也承認人民的創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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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不是贊成或反對的問題
是民主不民主的問題 甚至還涉及憲政程序
還有 由立法院遞案的規定 亦有問題
※ 編輯: RIFF 來自: 218.34.211.150 (04/22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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