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在地走一段,負起國家主人的責任
※ 引述《shouri (洪瑞河, 你的道德標準呢?)》之銘言:
: ※ 引述《hayabusa (活在當下)》之銘言:
: : 你什麼時候看過台灣因為遊行而變成無政府狀態?
: : 況且憲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有集會之自由,
: : 這可是民主政治的基本人權。
: 首先, 人家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 他們的憲法可沒有這一條啊.
http://bo.io.gov.mo/bo/i/1999/constituicao/index_cn.asp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 ^^^^
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3/15/content_1367387_1.htm
新華網的。
只不過你集會,就說你是邪教之類的。
你靜坐抗議去上訪,就讓你在不能站立的小黑屋裡『上吊自殺』。
: 至於無政府狀態, 應該是那段警方"打不還手, 罵不還口"
: 而示威群眾打外省平民打到爽的那段時間吧.
: 我常說, 謝長廷擔任民進黨社會運動部主任期間所傷害甚至殺害的外省平民數量
: 已經比蔣介石擔任中華民國總統期間所傷害甚至殺害的福佬平民來得多了.
請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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