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扁珍無期徒刑...哀...
※ 引述《jimmyklt (蝌小蚪)》之銘言:
: 我想信回信的 你誤會我了
: 阿扁是現在被判 有罪 那他現在就是有罪
: 另外
: 所謂的法律 為何要講"情面"
: 這點 在立法之時 就應該被排除的
: 錯的就是錯的
: 哪有說 因為有悔意 就改判輕
^^^^^^^^^^^^^^^^^^^^^^^^^^^^^^
: 有悔意 也是被判刑之後
: 服刑期中 再後緩刑
你還在幻想嗎? 請見第10點
刑法五十七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
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拜託 幫個忙
憑空幻想,只會讓人覺得你很悲哀
: 法律講情面 也就是說 可是用"金錢" "利益" 來左右 不是嗎?
: 法院是誰開的 都一樣 有罪就是判罪 沒有人可以"另外"
: 我知道你講的那些 但那些 根本就不應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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