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怒!嗆馬被毆打,警察保護的居然是施暴者
※ 引述《chenjo (疾風之狼)》之銘言:
: ※ 引述《HowChu (好球)》之銘言:
: : 民進黨沒資格跟人說暴力二字
: : 街頭暴力抗議不是民進黨的專長嗎
: http://tw.youtube.com/watch?v=iJjMiEPYj-o
: 這可是國民黨的遊行喔.怎麼這麼和平啊??
是啊,跟某黨連汽油彈都出籠相較,還真的很和平
: : 你要告人就要做筆錄,筆錄做完自然要簽名
: : 沒帶證件無從證明身份就蓋指紋
: : 不要無知還當力量,謝謝
: 喔!?
: 那請問警察為何寫的不是他們被打的筆錄!?
: 凹得很硬喔.有一克拉鑽石的硬度
記者用語不清你也跟著瞎起哄,要告傷害罪就要走刑事訴訟程序
刑事訴訟程序裡頭依照人的口述作成的書面就叫筆錄
記者愛用其他名詞他家的事,法令就這樣定
: : 你又知道配合配合警方?有人拖夢給你嗎
: 那是否可以用同樣的說詞反問你為何知道呢!?
: 甚至比記者知道的還詳細!?
: 莫非你就是做筆錄的警察?
: 用這種潑婦罵街的口氣想代表什麼?
代表我知道刑事訴訟法的內容,不會跟著記者亂掰的詞起舞
: : 逮你的老師的補,要告人也要回警局做筆錄
: : 不然你當喊喊警察就受理嗎
: : 啊筆錄做完自然要簽名,這也能掰
: : 真不愧是幹記者的
: 告人喔!?
: 請問你哪個眼睛看到警察說他們受理這件案子!?
: 到目前的新聞報導都是警察強調沒有黑衣人而他們會在去"了解"
: 哪來的受理!?
: 既然你口口聲稱他們的筆錄是在做他們被傷害筆錄!?
: 請問你的消息從何得來!?
: 還是說你H大人說是這樣就是這樣?
自由台灣引的新聞裡有這麼一段:
「頭部受到撞擊的潘承佑決定提出告訴」
你要是有其他消息來源歡迎提供
反正我發前文時就是看這本段而立論
當然,你要凹說警察是去了解不是受理也隨你
還有,要質疑我的眼睛前,先問問你自己的眼在哪行嗎
: : 所以這些去大陸唸書的活該倒楣就是不能有工作就是了?
: 所以在台灣唸書的活該倒楣就被搶工作就是了!?
別像鸚鵡一樣學我講話,謝謝
去大陸念書就不是中華民國國民?
憑什麼他們不能憑此學歷找更好的工作?
: : 學生很屌嗎?大學生只是一群腦子灌水的憤青
: : 不管今天還是當年五四都一樣
: 前兩位總統李登輝和陳水扁他們被學生嗆為何從沒被抓去做筆錄這回事情!?
: 為甚麼這位馬大總統聖上當上總統以後就開始抓學生了!?真是好大的官威啊!!
: 你馬總統和KMT以統治者來看待這個國家嗎!?
你要告人還不作筆錄?你當開個記者會
記者會上講的話就能當證據?
這干李陳兩位前總統什麼事
在法言法,要告人不照法律程序走,不然要怎麼做?
: : 王定宇?去死
: : 集會遊行法哪一條把舉牌警告當集會遊行的成立要件
: : 幹議員的連法令都不會看,可悲
: 顏色不對就得去死...真是好河蟹的KMT邏輯
你好意思問我眼睛在哪?你自己都沒帶眼了還質疑別人勒
我沒寫上這段:
「集會遊行法哪一條把舉牌警告當集會遊行的成立要件
幹議員的連法令都不會看」
為什麼給你一看過之後就變「顏色不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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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HowChu 來自: 61.58.211.33 (05/05 1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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