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縣市長候選人 政策履行契約

看板DPP作者 (oodh)時間15年前 (2009/04/09 20:23), 編輯推噓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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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不要誤會,我不打算叫候選人去向選民打什麼約 這個「建議」 是給各政黨 該黨候選人 簽的 雖然乍看之下,政策的受益人是選民 但對政黨而言,最重要的是「當選」 第二重要的是「政黨形象」 讓候選人兌現他(對未來而言)上次選舉 所提的政見 同時對「當選」和「政黨形象」有加分作用 所以由「政黨」來和他的「候選人」簽這個約,對政黨有益、 也就值得開出彩頭 這個「彩頭」 也正是為什麼要候選人和「政黨」而非「選民」簽的原因 因為 對選民履行政見,對候選人而言,現實就是「幾乎無利可圖」 台灣的選民被教育得很好、很乖 你開競選支票時,他們一方面支持、高興、和敵對政營捍衛你的支票 另一方面又同時接受了你將來會跳票... 跟選民簽約,履約當然也許會多點票;但不履約卻很少因此落選的 又,地方政策很多時候受制於財力,重大建設通常都需要中央支持 直接和選民約定「如果做不到別投我、退選」 太冒險了.. 這也是選民「體貼」之所在... 所以呢,最好還是「候選人」和「政黨」簽這個約 在正式提名後,政黨要求候選人在合約書上 表列「十五項」未來四年他任內的重大政策 -- 目前他參選的政見 (不一定要是「完成」型的,可以用「進度推進」作為政策目標) 重點來了,彩頭: 十五項之中,完成十二項(含)以上者, 下屆同選區的黨內提名決算機制中, 若該首長 選連任 可以有最終比分 10% 的加分權 若該首長不選下任 可以有最終比分 7% 的加分權 也就是說,透過黨員投票、民調 所整理出來的結果會被 * 0.93 然後最後的 七 or 十 分,由他來給 * 值得注意的是, 就算他不選連任、或連任滿,都可以有七分的權利 為什麼設七分呢, 其實都設十分的誘因更大 但是黨內初選,兩位候選人總分差超過十分 (尤其是 該首長會加分的 在競逐提名時就已經得到他的加持了) 最後讓低分的出線,選舉時會很難「喬」 也不利勝選 這個比分設太高,會讓整個制度在現實運作時被廢棄 七分嘛, 我覺得差不多 大家不要忘了,黨中央可以提前 操作(宣傳)這個「契約」 讓他的選民感到「理性」的高級感 (高級?好敏感的字眼...) 選民感到高級感的同時,會強化他們依這個制度,最後挺出線者的意願 就像回收垃圾 自從和環保(世界潮流) 愛土地(我們的母親)連結後 真的效率比以前高很多呢~ 再者,黨中央可以要求現任者不要在初選過程中公開站台 ( 1. 都給你七分了 2. 其實誰挺誰很多人早清楚) 也可以降低這個衝突性; so... 七分我覺得不會過高 如果是自己選連任的話,十分也ok 更何況,宣傳這個「契約」的時候, 也同時增加了中間選民投他的可能性 十五項之中達成八項(含)以上者,在下屆同選區同職位黨內初選中 自己選連任者 可以有 5% 的最終占分 不選下任 者 3% 總是,讓已經知道十二項無望,或是在野黨的地方首長們 有一個動機在 這些「類提名權」(如果下屆最高比分的兩人差在7%內 等於由他來決定了) 對縣市首長而言,有比沒有好,越多越好 對黨中央而言,反正開放初選的本來就不好喬了,分一塊出來給首長也沒差 不是黨,還是首長,又有上述「勝選」和「形象」的加分 對地方選民可以更有效確認他當選後的施政 (不會選的時候講的都不做、淨做自己利益或信仰的事) -- 也因此,這對小黨也很有利 : 可以減除選民心中的 不信任感 真個推動起來,不如直接說開了; 其實是有些巧門的 縣市長可以在條列時,放一些 「聽起來很有意義」但「執行起來很難」的政見(簡稱"高") 搭配組合 「沒什麼正義性」 但 「很容易完成」 的政見(簡稱"低") 選舉時,強打「高」; 然後執政時先把「低」做了搶分 這不是不可能的 --> 這是一定可能的... 但是, 要拿到最少八項 (十五項中八項才有5 or 3分的加分權) 如果全都是「低」 那意味著他競選時政見裡有一半是有漏洞的、太容易的 因為會被敵對黨的候選人 攻擊 所以不太可能 同理,當他拿到最高給分 十二項以上時 假設他原本列十五項中有六項是低的; 那他至少做了六項有意義的、承諾過的 重大政策 -- 已經很好了 ( 對說出這句話的我 感到悲慘...) 而且,如果長久下來,大家拿「低」來壂分數的情況過多 可能這整個制度會被修正或汰換也不一定 so. 我覺得目前設計這樣應該還ok 大家覺得呢? 有興趣的趕快反應給你們黨中央吧... -- 自幼家貧 既無嗜好 不學無術 亦無專長 唯打翻茶杯 或飲料罐 或新鮮屋 不乏瓶水 亦有碗麵 鋁鐵生熟不銹鋼 大小利樂錫箔包 有色無色玻璃 軟殼硬殼塑膠 凡立不曾未倒 寸地無一免溼 初時心喜 觸翻熱湯而後敗興 久之或憂 撞倒汽水反得釋然 本為一時之誤 積久成習 偶一為之 還傲世中無雙 故以為好 便作所長 因姓黃,自號「掐倒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29.209 ※ 編輯: oodh 來自: 61.20.129.209 (04/09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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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政策會有很多因素導致無法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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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1:17, , 2F
也可以說若是無視自己政治生命硬推是能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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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卸任後大概就會被搓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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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契約是很好聽~但是會給無法實現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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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9 21:18, , 5F
的政黨及當選者造成很大的傷害就是了
04/09 21:18, 5F
不,你可以注意兩點 這個契約 「只涉及黨內初選」 以及 「沒有懲罰條款」 換言之呢 如果某位本黨的現任首長沒完成令人滿意的項數 其實就當沒事發生就好了 別黨的不論有沒有這個契約都一樣會數落 大家也就一樣找理由都ok 如果有完成八、九項 但不是很亮眼的項目呢 就讓他拿到 加5 or 3 分的權力 但不要大肆宣傳就可以 不會有所謂「對本黨產生傷害」 就如你、我都說的 人們早就接受有些政策不能如期實現 沒完成 其實有沒有這個契約都並無大礙 就像歐巴馬承認經濟不好一樣 當然有人對說這樣「落人口實」之類的 但其實呢 他承不承認, 政黨、候選人簽不簽這個約 政見沒落實、經濟變差 口實都一樣會有 承認了,反而讓人覺得他至少有誠意、老實、有擔當、有腹案 對政黨和候選人也一樣 就算沒完成,光簽就可能有加分效果 因為 「只涉及黨內初選」 也不會和選舉結果有直接關聯 不知道我這樣說,有沒有應上你的疑慮呢? ※ 編輯: oodh 來自: 61.20.129.209 (04/09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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