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 消費券使用方式分析...

看板DPP作者 (楊威利)時間15年前 (2008/11/24 13:02), 編輯推噓3(306)
留言9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5 (看更多)
來講講人民拿到消費券之用使用的方式... 還有可以造成的效益... A類: 全國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業主和他的家人: 這些人會直接拿去換現金吧... 他不用特地去消費... 只要當做營業所得拿去換錢就可以... 因為連原本的消費都沒有發生... 所以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為-3600 B類: 把消費券拿去做公益的善心人士 因為把消費券捐出去了... 以後可以退稅... 得到了退稅的金額... 但是按照"退現金無用論"... 不會去做額外消費... 而公益團體本來就是會謹慎使用捐款... 也不會去做額外的消費... 所以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就是0 C類: 每個月固定花費的人: 這類人每個月的花費是固定的... 其他多餘的錢都會存起來... 他只是把本來用現金支付的金額改用消費券付... 所以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一樣是0 D類: 每個月固定存款的人: 這類人每個月花費是看所得來決定... 多拿了3600當然會去做額外的消費.... 所以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就是3600 E類: 響應政府促進消費政策的人... 這類人為了響應政府鼓勵消費... 除了消費券之外還會額外去花錢促進消費... 這類人促進"額外消費"的效益就是3600加上多消費的金額 所以"乘數效應"要越高... 額外消費的金額要越高才可以... 最後兩類的人佔的比例要越高才可以... 至於上列每一種的人所佔的比例... 大家自由心證吧... 還是有強者可以計算出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0.24 apollo99:轉錄至看板 Policy 11/24 13:15

11/24 13:34, , 1F
在景氣差的情況下 乘數效應可能不太適合
11/24 13:34, 1F

11/24 14:30, , 2F
也不是-3600...這在講什麼..
11/24 14:30, 2F
我說的是"額外消費" 所以是除了消費券3600之外增加的消費... 如果你消費券只花了3600... 那麼"額外消費"就只能算是0 A類是連消費都沒有... 所以額外消費當然是-3600... 這樣的說明夠清楚嗎?

11/24 17:53, , 3F
A需要-5%營業稅 而且那個因該算效益0
11/24 17:53, 3F
他當然不會作假帳呀... 我的意思是客人拿現金來消費... 商家直接把他自己的消費券當成現金收入記在帳上... 所以連5%的營業稅也不會有... 簡單來說就是把客人的現金消費當成自己的消費券消費... 所以變成少了一筆消費... 直接算一次給你看... 有一筆現金收入3600再加上商家本身的消費券3600的假消費... 照你的作法.商家要做假帳還要負擔5%的營業稅... 而帳面上有7200的消費... 但是如果只記3600而把現金收入給登記成消費券3600 這樣帳面上只有3600的消費... 所以我才說"額外消費"是-3600

11/24 17:54, , 4F
B捐出去的可以抵稅 而被捐團體要花掉
11/24 17:54, 4F

11/24 17:54, , 5F
效益3600
11/24 17:54, 5F
3600可以抵稅是抵扣除額喔... 所以要看捐贈者課稅的級數是哪一級決定... 但是按照退稅或是發現金無用論... 現金一定會存起來... 實際的消費額只有公益團體花的3600 所以"額外消費"是0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59.114.15.172 (11/24 19:00)

11/25 03:48, , 6F
只有分析而不考慮到人性 則分析是謬誤的
11/25 03:48, 6F

11/25 03:48, , 7F
額外的3600收入 會移轉去存的人其實不多
11/25 03:48, 7F

11/25 03:49, , 8F
因為存掉就沒感覺了 所以它可以刺激消費
11/25 03:49, 8F

11/25 03:50, , 9F
消費券不只是鼓勵購買 也幫商家流動存貨
11/25 03:50, 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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