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該將力氣放再好好打官司 而不是絕食
※ 引述《lonchang (水電工)》之銘言:
: 綠營一連串的被收押人士 都以絕食來抗議
: 其實是會讓大部分的人覺得不以為然的
: 會給外界 想要將貪污 轉成政治事件的觀感
: 來轉移貪污證據確鑿 而不想面對司法 所使出的手段
: 而其產生的政治效應 其實對於台灣的傷害是很大的
: 當每個政治人物 當貪污被收押或者被起訴時
: 都是這樣的反應 整個台灣的司法 將會越來越薄弱
: 人民將會對其越來越沒有信心
: 如果堅信自己是沒有罪的
: 應該盡快循司法的途徑來證明
: 而不是搞這種政治動作
: DDP想要再重新執政 勢必要爭取的是50%的選票
: 不論藍綠基本教義派本來就是沒啥理性的
: 而政治人物該有一點點的良心 不該挾著基本教義派而搞民粹的動作
: 請正大光明的面對司法吧
: 如果絕食就可以解決問題的話
: 那台灣的司法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了
: 蔡主席也不該隨之起舞
: 這樣會使得DPP越來越大 還是越來越小
: 就讓時間證明吧!
其實我不懂綠營的人在生氣什麼,我也是綠的阿,問題是我覺得什麼押人取供
沒偵訊就聲押,就我的認知不過就是程序出了問題,有點瑕疵...
程序對了能解決貪污被起訴的問題嗎?
我想綠營應該自我反省先前權利的傲慢再來說別人吧...
再來說檢方選擇性辦案:
綠營的人一天到晚說檢方選擇性辦案,政治介入司法,也沒拿出什麼具體證據.
一群綠的首長被起訴就imply to政治介入司法,真是不負責任的說法...
至於警察執法過當,我真的覺得警察很囂張ㄟ...
舉個例子好了,前幾天我家隔壁出租給一個煙毒犯,房東不知道他是有前科的..
結果警方來,破門而入,好幾萬的鎖頭被撬壞,警方沒有搜索令..
我鄰居也很心疼,請問警察這樣算執法過當嗎?
先不說打人的,破壞無辜老百姓的財產有求償的管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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