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若七百多萬選民都同意"不討黨產"公投案ꨠ…
※ 引述《ihhhn (淫蕩黨產金萬能)》之銘言:
: 呵~~當初若辦的是"不討黨產公投"
: 公投門檻照現行公投法看來要九百多萬票贊成才成案
: "不討黨產公投"未成案 民意不贊成"不討黨產" 那就是要討
: 即便國民黨一樣不歸還 對其信譽的殺傷力是有一定程度的
: 光說嘴就說翻了XDDDDD 發起吧 強者XDD
本法所稱公民投票,包括全國性及地方性公民投票。
全國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法律之複決。
二、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四、憲法修正案之複決。
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如下:
一、地方自治法規之複決。
二、地方自治法規立法原則之創制。
三、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預算、租稅、投資、薪俸及人事事項不得作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公民投票事項之認定,由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 (以下簡稱審議委員會) 為
之。
要用哪一項來作為提出「不討黨產公投」或是「不建台灣國公投」的依據?
這年頭,只要不懂法律,就能當強者了,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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