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奉勸dpp支持者
※ 引述《aerocasper (下一個會更好!)》之銘言:
: ※ 引述《alwayscat (NorthSeven)》之銘言:
: : 來,讓我們看看18062你問了些啥
: : 「您認為台灣的主權屬於誰?台灣的治權屬於誰?」
: : 請問你這問題問的是個人觀感,還是事實問題?
: 請問你說的答案是事實還是個人觀感?
: 主權、治權的相關討論文中妳在推文
真有趣,我問你你的問題是在問我個人觀感還是事實問題
你拿我別篇文章的推文來問我"你說的答案是事實還是個人觀感?"
你對中文的理解能力真的有那麼差嗎?正面回答問題對你這麼難嗎?
還是不敢面對被踢爆的事實?
: → alwayscat:你說到底還是把主權和治權搞成一回事嘛 59.114.40.36 09/24 18:43
: → alwayscat:光看你這句就知道你完全壯況外了 59.114.40.36 09/24 19:48
: 推 alwayscat:看來美國的"主權"曾經延伸到日本和阿富 59.114.40.36 09/24 19:54
: → alwayscat:汗過,太趣味了,你這觀念 XD 59.114.40.36 09/24 19:54
: 妳的觀點更可愛!!
可愛得過你這無頭無腦的引文嗎?你怎麼不敢把整個問答都引出來啊?
被我推文那位朋友的前提"有主權才能有治權"
請問我這樣回答哪裡不對?小可愛你說說看啊~
: 推 alwayscat:四小時前說"有主權才能行使治權",為因 59.114.38.61 09/25 08:02
: → alwayscat:果條件,被踢爆四小時後跑上來說前為客 59.114.38.61 09/25 08:02
: → alwayscat:觀後為主觀?你會不會轉太大了點? 59.114.38.61 09/25 08:03
: → alwayscat:什麼叫主觀?什麼叫客觀?誰的主觀?誰 59.114.38.61 09/25 08:04
: → alwayscat:的客觀?你到底真懂,還是在裝懂? 59.114.38.61 09/25 08:05
: → alwayscat:看了那麼多書,有用國際法國內法來做區 59.114.38.61 09/25 08:05
: → alwayscat:分的,用主客觀來分您還是頭一位,請問 59.114.38.61 09/25 08:06
: → alwayscat:您師出何處啊?
: 請問以上妳是不是用妳個人觀點去做批判,
: 所以別人說的都錯
: 閣下的觀點都對??
都跟你說看了那麼多書了,你還在"個人觀點"?你對中文的理解有障礙嗎?
書都我寫出來的話,我倒是可以很驕傲的跟你說那是我個人觀點唷 >.^
: : 再請問,平常你一天到晚被我電爆在"自以為"的那些文章
: : 是在討論你個人觀感還是還是事實問題?
: : 如果這兩點你區分不出來,還需要來跟我談"智能正常"嗎?
: : 有人很善忘,讓我們來提醒他一下
: : 「全世界主權、治權都是你家的?
: : 夢還沒醒嗎?
: : 還是想用玩笑話來含混過關?」
: : 如果這種發言叫僅是請教,絲毫不帶情緒
: : 那我還真想問,這是智能正常的人會說出的話嗎?
: alwayscat大!上面的引述與其說罵不如說酸!!
: 智能正常的人應該能分的出來!
咦?不是有人說是在請教,現在又理直氣壯的說是在酸
所以你是在打自己嘴巴囉?還是用這種方式來證明你確實滿口胡言?
這是智能正常的人會做出來的事嗎?小可愛你說說看啊~
: : 凹,無盡的凹,你真的是很能凹
: : 你用18062篇對指名對我提問,我就以18062篇你提問的問題回答你
: : 現在你說你用18062篇來"請教"我,卻希望我回答你其他篇文章的說法...這...
: : 我可否請教你一下,你到底是出了什麼問題?
: 該篇內容:
: 您認為台灣的主權屬於誰?
: 台灣的治權屬於誰?
: 另請教你們老K奉為圭臬的中華民國憲法哪裡有說主權、治權可分屬不同領導者
: 還是照你們的說法依現有的憲法來看
: 大陸地區主權亦屬於中華民國
: 所以這樣說來大陸、台灣主權都屬於中華民國
: 那為啥還有治權、主權之分?
: 妳僅回答你認為是問題的部分~台灣的主、治權
: 對於我文內的說法~大陸、台灣主權都屬於中華民國是贊成的嗎?
: 如果不贊成怎麼妳沒回應呢?
回應個屁?
你找給我看看18062篇哪裡有問到大陸、台灣主權都屬於中華民國是贊成的嗎?
這又是你的隱藏問題?還是等等又要哭著說對不起一時失言搞錯了?
這種把戲你還要玩幾次?你到底是有什麼毛病啊?你可以回答我這個問題嗎?
: : 一、
: : 請教一下,如果我不贊成,我引他出來幹嘛?
: : 以後這類經思考後就能得出答案的問題別問,我們可以省很多時間。
: : 二、
: : 看來你沒看懂他的文章,我用你能懂的方式說給你聽
: : 有些人認為如果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那中國就擁有台灣主權
: : 就像馬一提到兩岸是地區與地區,有些人就認為他是受中共支配的台灣區長一樣
: : 用同樣的邏輯,為什麼不能認為是大陸地區主權屬於中華民國?
: : 蘇教授這邊單純是邏輯的辨證,指出某些人立論的可笑罷了
: : 跟他認不認為大陸地區主權屬於中華民國,或者中國指的是不是中華民國...
: : 一點關係都沒有。
: 就妳的說法,文中並無說明台灣或大陸主權的歸屬阿!
: 所以政大某法律教授發表這篇文章也是閃爍其辭,不敢正面回應主權問題?
: 那妳提出這篇文章有何意義?
以後這類經思考後就能得出答案的問題別問,我們可以省很多時間。
老師跟你講你有沒有在聽?你沒有在聽嘛~
大一憲法必修課有沒有教過你主權不能分割?
18062篇你自己都說依現有的憲法來看大陸地區主權亦屬於中華民國
那這種連智障都能懂的邏輯會讓你一問再問...請問你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 那妳提出這篇文章有何意義?
來了嘛,健忘症又犯了不是?
告訴你你所謂的"斷章取義"可是有政大法律系教授的背書
喔對了,你可能會說法律系教授難道不會犯錯嗎?
可能吧,但他犯錯的機率我想比一個自稱開過30次軍事會議的網路嘴砲俠要小上太多了。
為什麼你問問題之前都不能先使用大腦思考一下前因後果呢?
: : 頭真痛,你真的完全不懂...
: : 完全主、治權搞在一起談的發言....
: : 我請教一下,你都說治權分屬是憲法承認的狀態了
: : 那治權屬於誰,你還要問憲法啊?你用智能判斷不出來嗎?
: 憲法裡僅承認現況
: 但沒有定義一國兩治的明確規範!
: 我哪裡把主、治權搞在一起?
: 上面的回文僅是回應你那政大教授"分治"的說法
: 而我舉那個例子僅是要跟你說明M大也認為
: 現況和定義是不同的
: 所以妳引述的釋字內容來解釋分治之說有待商確
: 因為裡面的分治僅是說明現況
: 並非定義分治合理性!
繼續耍弄你的無知,我無所謂。但記住,別認為大家都跟你一樣無知。
你以為憲法增修條文是為了什麼訂出來的?
釋字475:
國民大會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制定憲法增修條文,其第十一條規定:
「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間人民權利義務關係及其他事務之處理,得以法律為
特別之規定」。
有待商確?誰在跟你有待商確?又是誰在跟你"僅是說明現況"?
你這個話題跟我凹了這麼久,請問你到底懂了些什麼?還是又是無盡的"我認為"?
拿法條來跟我講嘛,你有這個能力嗎?
: : 來,讓我再好意的提醒你一下18062你問的是啥
: : 「請教你們老K奉為圭臬的中華民國憲法哪裡有說主權、治權可分屬不同領導者 」
: : OK,這問題被踢爆了,無視,開始轉移到其他話題上,想說比較不會丟臉
: : 讓我們看看你多出了些什麼東西~
: : 1. 請問中華民國憲法有明述一國兩制的正當性嗎?
: : 2. 有允許一個國家有兩面國旗嗎?
: : 3. 有允許一個國家有兩個領導者嗎?
: : 4. 這樣有清楚解釋敘述和定義的不同了嗎?
: 上述的問題就是主權
: 妳這樣也不懂?
: 明明是同一主題
: 妳卻硬要凹成四個問題
: 我用簡單點的方式說給妳聽
: 憲法明訂中華民國之主權屬於國民全體
: 中華民國治權屬於中華民國政府
: 中華民國國旗是青天白日旗,
: 中華民國領導者是中華民國國民投票選出的總統
: 因為妳也沒說清楚台灣、大陸地區的主權是否屬於台灣政府
: 而妳說全世界的主權都是屬於我們優秀的福佬子孫
你說說看嘛,你的問題到底是在問我的"個人觀感",還是"憲法事實"?
如果你要問憲法事實,對嘛,你都知道答案了,還問屁?
: 我不知道這樣的答案是不是你認真思考後的答案(我還是認為這應該是妳的玩笑話)
我再問一次,你的問題是不是我"個人觀感"?
如果是我個人觀點,那我說的就沒錯。
就像你的觀感認為愛國同心會和連戰都"認為自己是中國人",而事實未必如此
這麼簡單的邏輯,需要我再跟你說第三次嗎?
: 一國的憲法遍及該國領土,凡是屬於該國主權所統治領土之國民均應遵守,
: 歸屬同一主權的
: 只能有一位領導者,
: 所以當然也只能有一本憲法、一種治理方式!
所以你當美國的聯邦制是假的就是了?
所以你當我國五權分立是假的就是了?
: 因為妳前面所回答的觀點太好笑
: 我真認為這是你是為了蒙混而亂掰的答案
: 全世界主權都屬於我們優秀的福佬子孫
: 妳這樣跟老美說妳應該會換來一頓粗飽吧!
: 哈!
怎麼樣?我在美國論壇就是說以後是華人的世代
我在大陸的論壇敢罵他們是撮爾小國,國土大,國民的心眼跟屁眼一樣小
粗飽,沒吃過耶?
你又是用你那幻想出來的世界觀在判斷我會換來粗飽嗎?
: 因為想說A大妳才高八斗,應該不是你真正的答案
: 所以我才會有其他的問題!!
: 但我很好奇妳那優秀的福佬子孫是指哪一國家?
: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 先聲明這不是新的問題,僅是想知道妳的主權論的明確答案(國名)
: 因為妳這樣的說法有點籠統!
: 拜託你不要跟戰神一樣回答中國!!
那當然是台灣共和國啊,有什麼問題嗎? ^.<
: 謝謝~~
: 另如果前文有任何得罪的地方請見諒!!
: 因為我真認為你的答案是開玩笑的!!
: SORRY~~~
所以我也該認為你前面的邏輯錯亂、不敢正面回答問題、胡亂定義的做法是在開玩笑囉?
我該這麼認為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65.76
※ 編輯: alwayscat 來自: 59.114.165.76 (09/26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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