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珍不出庭.法官無奈?

看板DPP作者 (黑騎士)時間17年前 (2008/09/20 07:04), 編輯推噓5(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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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rchimonde (archimonde)》之銘言: : 我記得如果平常時期..法官若遇到某人 : 雙方的言談也是有效 : 現在珍一直不出庭..法官直接去她家問 : 這樣可以嗎?   法官怎麼會無奈?我隱約覺得昨天最爽的其實是法官~ XD   辯護人沒來,被告請假沒來,只有檢察官來,那都沒人質疑檢察官提出的證據 有沒有證據能力,也沒人來吵說要不要暫停審判。   要被告到場是要保障被告的權利,被告自己不來,律師也不來,那是被告自己 放棄自己的權利,那就毋庸保護他了。檢察官主張怎麼辦,我們就怎麼辦啦!國務 機要費開庭從來都沒這麼順利過啦!爽!   證據通通有證據能力!大家都沒意見吧?辯護人有沒有意見?咦?辯護人沒有 來?那辯護人一定是沒意見才沒來的!太好了,一切照檢察官說了算啦!準備程序 結束!下次直接進審判程序!今天庭期就到這裡,我等下還有十幾個庭要開勒!退 庭~   你不懂啦,連律師都沒來才爽勒,只是嘴巴上要罵一下說藐視司法,趕快把準 備程序結束,下次就直接進審判程序了!口嫌體正直是一定要的啦! -- 內容有點惡搞,不過「被告自己放棄自己的權利,那就毋庸保護他了」那段昨天北 院庭長在新聞上有講類似的話。而昨天法官也很歡樂地裁定準備程序結束,下次直 接擇日進審判程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6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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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覺得檢察官有掌握任何有力證據,所以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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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事訴諸媒體審叛;不過審查庭開始後就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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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等小輩目前都不是被告,只是列為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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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已,法庭上證人沒有拒答或說謊的權力;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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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三親等內可拒絕作證,那就又是件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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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10:04, , 7F
嘆...檢察官訴諸媒體審判?媒體判有罪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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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官是可以多領錢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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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行使程序給予的權利,跟政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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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有什麼直接關係了?我搞不懂你的邏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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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去問檢察官吧,不然幹麻老是洩露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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料給媒體。第二個問題,去問問政黑那些對吳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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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不出席權力,極度不滿的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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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問題,你現在才說該問檢察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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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替檢察官答的挺開心的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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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個問題,請問法官准假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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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者,就算政黑某些人極度不滿,又跟"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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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事件"有何關係了?這算是在亂牽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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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0 19:09, , 19F
綠迷快救駕 阿珍是你們母親呀
09/20 19:09, 19F
文章代碼(AID): #18r2_pGV (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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