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扁匯款國外--蔡啟芳:必要之惡

看板DPP作者 (明星黯月)時間17年前 (2008/08/21 17:30),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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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為如果錢不匯到國外,放在國內被曝光了,大家知道陳水扁有那麼多錢,誰 : 還要捐款?陳水扁二○○○年及二○○四年總統大選就不用選了。 : 媒體詢問陳水扁擁有新台幣七億元、民進黨卻缺錢時,蔡啟芳指出,民進黨 : 是大家的政黨,不是陳水扁一個人的政黨,民進黨缺錢應該由全部的支持者 : 來扶持,而不是靠陳水扁一個人。蔡啟芳也坦承,他選舉時曾拿陳水扁很多 : 錢,但不願說明詳細金額。 不妨看看以下連結文章內容, 再回味一下"蔡啟芳口中"阿扁的行為, 是否有雷同之處 百萬轎車接送行乞〈本篇報導由葉鞠萱律師法律解說〉 http://www.rclaw.com.tw/swtextdetailprint.asp?txtid=343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大部分人天性都有惻隱之心,就是有居心不良之人士利用此一人性弱點大賺不義之財, 實在可惡啊!但是也不是完全沒有懲罰的,其實像這種偽裝行乞其實已觸犯刑法 第三百三十九條詐欺罪。 詐欺罪之要件:(1)行為人意圖取得不法之所有(2)以詐術(3)使人陷於錯誤 (4)被騙者處分自己的財產(5)有造成財產上的損失。施用詐術對象不限於特定 之人,即使是不特定之多數人,也不妨礙本罪之成立。而且最重要的是,被騙者陷 於錯誤後有處分財產之行為,但是他處分的財產不限於自己的,也可以是第三人的財產。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生命財產第一, 別逼我們上戰場 民生經濟第二, 別讓我們餓死 民主自由第三, 我們來公投 民族主義第四, 願中國統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2.172.15

08/21 17:39, , 1F
如果有人以此告發扁,不知蔡會作證否?
08/21 17:39,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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