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疑問 為何阿扁的選舉剩餘款不能自己存ꐠ…
※ 引述《ChallengerII (活老百姓)》之銘言:
: 還有人相信陳水扁說的話啊
: 要不要看看下面的新聞?
: http://www.nownews.com/2008/08/16/91-2321131.htm
: 扁密帳/鉅款非選舉結餘款? 3檢扁家偵訊 扁珍改口
: 由於前總統陳水扁坦承是妻子吳淑珍把鉅額款項匯到瑞士,檢方約談陳水扁後,原想
: 再約談吳淑珍,她卻已身體不適無法到庭,16日特偵組派出3名檢察官,直接到扁家進行
: 偵訊。據了解,扁珍向檢方供稱,海外帳戶的錢,包括吳淑珍娘家的錢、陳水扁當律師賺
: 的錢、政治獻金及投資理財賺的錢,與當初扁所說的選舉結餘款又不同。
既然這樣轉 很簡單 我的問題就是如果真是這些錢
為何沒有台灣匯出去的紀錄呢
紀錄跟管道難道是分七八年慢慢累積的嗎
就算是這樣 我想海關和銀行都有紀錄吧 可以調出來加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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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220.130.220.235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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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8-16【中時電子報李永盛/台北報導】
前第一夫人吳淑珍今(十六)日在住處接受特偵組檢察官訪談,她向檢方表示,家中的錢
都是她在管的,從二十年前陳水扁當立委時,她就把錢匯往國外投資。她也坦承用胞兄吳
景茂及兒媳黃睿靚當人頭,在海外五個銀行開戶。至於兩千一百萬美元的海外資金,都是
陳家的錢。
特偵組檢察官問吳淑珍,為何要將錢匯往國外,並以哥哥及兒媳當人頭。吳淑珍則表示,
當初是理財專員建議,國外銀行的投資管道比國內多,因此,早在陳水扁當立委時代,即
已陸續匯款到國外銀行投資,迄今已長達二十年。
她說,由於規模大的銀行對於各國領袖的資金都會加以控管,她為了避免困擾,才以哥哥
及兒媳當人頭,在海外銀行開戶,並進行投資理財。
吳淑珍坦承在早年是以吳景茂的名義,在新加坡荷蘭銀行開戶,後來因理財專員換到其他
銀行工作,她因信任理財專員的能力,也隨著將資金移轉到新加坡的標準銀行。隨後她又
因同一原因,將錢轉移到新加坡的瑞士信貸銀行。
直到陳致中與黃睿靚結婚後,吳淑珍則改用黃睿靚當人頭,並將錢轉到瑞士的美林銀行,
後來又轉到瑞士的蘇黎世銀行。
在瑞士的兩個帳戶,都是黃睿靚的名義,但陳致中則是代理人,可以代為提存款項。
吳淑珍也坦承遭瑞士司法部門凍結的兩千一百萬美元,都是陳家的錢,她用這些錢在海外
投資,至於投資的受益人,則是陳致中、陳幸妤及陳致中的女兒。
至於陳幸妤與趙建銘所生的三個小孩,以及充當人頭的吳景茂、黃睿靚,都不是投資的受
益人。
吳淑珍向檢察官表示,匯到海外的錢,有四個來源,包括陳水扁的競選結餘款、陳水扁執
業律師所得、娘家給她的嫁妝及多年來投資理財所得。
不過,吳淑珍仍辯稱這兩千一百萬美元,來源並無不法,不是髒錢。
特偵組檢察官朱朝亮等人,對於吳淑珍的說詞,則持保留態度,朱朝亮表示,將向新加坡
的荷蘭銀行調閱相關資金流向,並已要求吳淑珍提供詳細的帳目紀錄,檢方也正逐一過濾
相關資金流向,以釐清案情。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Focus/2007Cti-Focus-
Content/0,4518,9708160061+97081601+0+180850+0,00.html
※ 編輯: uilmas1 來自: 220.130.220.235 (08/17 0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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