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解散立法院 與 雙首長制

看板DPP作者 (風之過客)時間17年前 (2008/07/15 01:3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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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exKo (Ko)》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KMT 看板] : 作者: AlexKo (Ko) 看板: KMT : 標題: 解散立法院 與 雙首長制 : 時間: Sat Jul 5 07:48:40 2008 : 最近立法院給馬提名的監委名單一個下馬威 : 許多支持馬的藍色板友看不下去,也有人提出了解散立法院的說法 : 當然這只是我們平民百姓在喊燒的,於實際政治運作是產生不了影響的 : 但趁這個時候想要順便跟大家解釋 : 解散立法院(國會) 與 雙首長 制度的密切關係。 : 我很希望各位關心政治,不要整天只在那邊替對手政營和支持者取錯號和辱罵 : 而是真的能夠了解,我國憲政面臨的困境。 : 更希望能夠花點心思看完本文,這樣可以讓你建構出更成熟的政治觀。 : 一.執政黨解散屬於執政黨多數的立法院是有可能的 : 我在前一段的說法認為馬不可能發生解散立法院的情形 : 這種說法不但基於我國政治事實,更是基於我國現行制度(後面說明) : 但事實上,執政黨總統(理)是有可能解散屬於執政黨多數的立法院 : 最近的例子就是日本小泉首相, : 因為推動郵政民營與屬於執政黨的國會議員意見相左, : 於是小泉不惜解散國會,直接訴求民意 : 最後的結果證明,小泉的堅持是對的,那些因為個人利益而反對的國會議員, : 在解散國會之後紛紛落選,日本選民用極高的政治智慧給予小泉的支持, : 而小泉的聲望也來到了新高。 : 這段的說明是,為了自己的理想與施政順利,直接訴求民意 : 是一種必要而且有效解決僵局的一種措施 : 可惜,這種措施在我國沒有。這是我國憲法的一大缺陷。 : 這個缺陷不但使得八年朝小野大僵局產生, : 也使得原本以為完全執政的馬政府應該可以順利推動政策,想不到也產生了。 : 在憲法學上,這是個非常致命的缺陷。 : 二.在我國解散立法院的憲政缺陷 : 憲法,具有規範各種政府權力(行政,立法,司法)之間運作的相對關係和制衡關係 : 更重要的是,當這些權力彼此發生砥促而產生僵局的時候 : 憲法必需要規範一個有效解決僵局的機制。 : 這種機制不是協商,而是一種最後手段的,最基本,最完全的的解決機制。 : 在總統制,與 內閣制 之下 他們分別為 : 總統制:總統否決權。 : 總統對國會的決議行使否決權,否決之後國會如果要反否決,這次需要 : 3/4的決議通過,是一種非常高的門檻,所以當總統使用否決權之後 : 鮮少國會還能夠再度反否決成功。當然,這種制度名為總統制,就是 : 總統權力優位。如此,總統得以順利推動政策。 總統制裡還要有個閣員立法同意權,這和內閣的副署權不一樣,雖然說總統制有口袋否決 ﹝要就全部否決,要就不要否決,不能只針對條文而設,而且總統制的立法有監察權﹞ 很少有總統動用到口袋否決權,除了議案外其他制衡的權限還在立法那裡。 雖然總統制權限很大,但受的監督也多,相對的立法權也很大。 權責分明,互相制衡,但假如制衡機能不足時容易造成獨裁政治或者是政府空轉。 : 內閣制:倒閣與解散國會。 : 國會對內閣政策不滿,可以主動倒閣,要求重新組閣。 行政向立法負責,立法向人民負責,但行政可以直接透過人民來檢視民意。 : 如果內閣對重新選舉沒把握,而不敢解散國會,則只能重新組閣 : 此時當然就是以國會的政策為推行方向。 : 同樣的,內閣對國會不滿,可以主動解散國會,要求改選,直接訴諸民意。 : 在內閣制下,由於內閣必定是國會多數組成,所以這種內閣和國會之間的衝突 : 並不是常常發生,因此雖然內閣與國會都有主動的權力,但是並不會造成憲政 : 的過多動盪。 內閣制是由立法的多數黨出面組成聯合政府執政,雖然是行政比較不易受到立法牽制,但 是幾個小黨跑票或是聯合政府政見衝突都會影響政府運作,而且容易形成常常倒閣情況, 另外,假如沒有一個超過半數黨,最大黨又組不出個聯合政府,第二大黨或第三大黨也組 不出來那麼政府將空轉。 最大的一個現象是政府閣員大都擁有立法議員身分,但監督和制衡不足容易造成分贓和派 系。 : 總統與內閣制,是目前世界上較為普見的憲政制度。 沒吧,變形的最多吧。 雙首長制則是綜合了總統制和內閣制的特性,一方面讓握有行政權的在立法權不同政黨當 政時能夠不被受到太嚴重杯葛,也就是說行政權在某種形式上向立法負責,但行政權在某 種形式上又向人民負責並掌握了對於立法的主動權。 您還少說了瑞士委員制 ---- 沒有一個國家能完全的複製其他國家的制度,也就是說每個國家幾乎是獨立的。 ---- 以下恕刪 台灣為何會造成此僵局鄙人歸納以下幾點: 反對黨聯盟掌握立法權,執政黨掌握行政權,但立法和行政同樣權則不分,政黨的力量控 制了整個政治運作,若加上選制和反對黨本身利益衝突,外加執政黨貪污執政成績不佳, 若加上兩聯盟當時各次選舉都不過半才有此結果,加上兩聯盟都沒有好好的向對方協商, 在此之下才一直僵持不下。 假如政黨力量夠強,行政和立法都由同一黨掌握,那借用黨的力量應該在哪裡都可以好好 的執政也都沒什麼衝突才是。各政客若是不遵守遊戲規則,不好好和利對方協商,那在如 何的制度都沒用,一樣有漏洞可鑽,此時繼續改制度嗎? PS:國民大會被國民兩黨聯手拿掉,主要是鞏固李登輝的座位,接著閣員同意權在民進黨 杯葛連戰行政院長時在被國民黨拿掉,政治制度被兩黨改的亂七八糟。假如前幾年兩聯盟 真的有心解決僵局的話有幾個做法:一、國民黨和親民黨聯手倒閣,民進黨應該會解散國 會,因為為解散算話這對執政黨是莫大污辱,但國親兩黨各有利益計算,若是罷免總統, 的話,民進黨還保有超過三分之一席次,可以說還具有一定民意。二、陳水扁和親民黨協 商,給了親民黨幾個不重要的閣員席位,藉此分化國親聯盟,但陳水扁不敢也沒去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23.102.116 ※ 編輯: airpark 來自: 61.223.102.116 (07/15 01:44) ※ 編輯: airpark 來自: 61.223.102.116 (07/15 01:51) ※ kuopohung:轉錄至看板 KMT 07/15 01:54 ※ 編輯: airpark 來自: 61.223.102.116 (07/15 02:00)
文章代碼(AID): #18UuyRN- (D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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