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莊國榮將自取其辱...

看板DPP作者 (紅樓 夢)時間17年前 (2008/06/27 22:21), 編輯推噓11(1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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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eano (最愛小咪咪的壞人)》之銘言: : 莊先生說 政大不續聘是政治大學整肅異己的手段 : 說他因為得罪馬英九所以被如此對待 : 也有部份支持者說 那是屬於言論自由的一環.. : 我想了一下..原來言論自由就是可以把別人爸媽的事拿來說嘴? : 原來由雜誌上看到的 都可以直接引用嗎? : 那...."阿扁有去澳門買春...見壹週刊" : "阿扁有私生子.......見美華報導" : 這些陳述 各位覺得可以直接拿來講嗎????? : 更何況是 死無對證的事 : 莊先生欺負人在先...又以言論自由為掩護罪行的手段.. : 試問.. : 馬爸爸的緋聞就算是真..跟國家大事有關嗎? : 當人岳父的阿扁都無法管女婿家人貪污了 : 當孩子調怎麼管爸媽的事?? : 萬一 馬爸爸的緋聞是假.. : 只為了勝選 只為了"政治正確"就死命詆毀他人 : 又豈是一個教育工作者所能為??? : 如果 各位支持莊先生以傳聞的事務批判他人的爸媽是言論自由.. : 請容許在下我 以"傳聞"的事..."問候"貴長輩. : 若無法接受 請不要袒護如此的行為 L大看來是過度討厭莊國榮 而影響了對人權的正確判斷 今天莊的事件是 因為不適當的言論 被剝奪工作權 這是人權的問題才對吧! 莊的問題就好像 小偷偷了一塊麵包 就把他的手砍斷 標叔非法持槍 就把他手筋挑了 當然這樣比喻是嚴重了一點 但是剝奪的意思就是這樣 請問 對這種不公義的判決發出抗議 這還叫做袒護嗎?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偏偏莊國榮又真的有所犯錯 更讓黨校的教授有了把柄 L大講了一堆問號 但是 言論自由的限度不能作為剝奪他人工作權的蠻橫藉口阿! 如果造這種標準 小弟念雄中的時候有個張簡老師 常常用 幹 字罵國民黨 那他應該早就要被逐出校園了 但是退休之後還是常常幫忙修剪校園的樹木 政治大學 應該要改成 泛政治化大學 實在是比雄中還不如~~ 正妹比較多 勉強算它贏好了@@ -- 即便拆大中至正 莊國榮也沒有剝奪任何人的人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225.231

06/27 22:22, , 1F
那他就可以違法拆大中至正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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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就是可以隨便辱罵你的老爸老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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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何況他是要當一個教授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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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下的女同學將如何看待一個"X女兒"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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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別激動...莊國榮與我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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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論自由的限度 VS 剝奪人權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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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是在這件事中我覺得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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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女兒也是根據雜誌報導 為什麼雜誌就沒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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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只能怪莊為什麼不是在雜誌,而是在政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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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說,大學教授應該與八掛雜誌記者同一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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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八卦雜誌與國立大學同一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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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以後大學志願加一個八卦雜誌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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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政大並沒有撥奪他擔任教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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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請他離開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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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國榮仍然有工作權,他可以去開麵店、小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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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資源回收、去私人公司教授做人做事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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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大樓警衛、工廠廠長、民進黨黨工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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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可以去做很多其他工作,為什麼一定要當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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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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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國容可以去教育局 或者縣府當主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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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姐如果真的想重用他 早用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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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到政大不收他就是政大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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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人才 DPP不要浪費了ㄏ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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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跟立委的水準該不該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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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的說法,好比一個廚師被判終身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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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煮飯,對他來說等於剝奪第二生命,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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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你在旁說:沒關系,天底下還有很多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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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可做,當清潔隊員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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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理念不同,需要說風涼話至此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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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跟他有那麼大的仇恨嗎?請至少保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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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起碼的人性光明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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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的例子是 比例原則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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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8 12:53, , 33F
但莊國榮的不是 他的言行算不確定法律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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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有判斷餘地 為 類似考試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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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參考教師法;而這一塊是莊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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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會去鬧 也許是知道自己道理上站不住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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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 沒有別的學校願意請他嗎? 台大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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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03:59, , 38F
有個X菲傭的,還在中大,怎麼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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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7:31, , 39F
因為那個菲傭被搓掉了,所以當沒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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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9 17:32, , 40F
典型的被性侵怕二度甚至三次傷害放棄
06/29 17:32,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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訴訟讓罪犯逍遙法外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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