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基本上,這樣的內閣
廢文?你的文章不也是廢文?
如果持續動漲油價 中油虧損 還不是全民買單
沒開車也得負擔油價虧損? 這就是公平??
回歸市場機制 使用者付費 才是公平正義
看看台塑之前凍漲賺多少 凍漲 造成台塑油品外銷
這樣 不等於是變相圖利台塑??
阿珍好像有買台塑股票???
更何況 凍漲肥料 造成囤積現象
甚至有的不肖人員 賣到國外賺差價
農民買不到肥料
這就是你要的公平正義??
※ 引述《YHLYHL (護航?他 馬的就是愛漲價)》之銘言:
: ※ 引述《qsqs (在廁所放禁言有夠爽的拉)》之銘言:
: 基本上,對於廢文是不需要回應的,不過如果你可以提出新政府的經濟政策會如何幫
: 助經濟,告訴我新政府如何提振經濟的話,那才是真的想討論吧,如果你都不懂不知
: 道只想著護航,那大可不必多說廢話。
: : 漲本來就應該做
: : 難道要去拿稅金獨厚資本家
: : 你以為開BENZ的人大部分都要繳稅嗎???
: 恩,漲價要如何幫助弱勢族群的配套在哪??給四顆粽子過五天??
: : 什麼叫佃農
: : 以前的年代
: : 不僅只叫你當佃農
: : 還賣鴉片 毒品給你
: : 你看現在喊打倒國民黨那麼爽的
: : 大部分以前不是地主 賣毒品的
: 那就請你舉證囉。不用抹黑別人,否則不過是廢話。
: : 台灣幹嘛要捕魚
: : 要生態就不要捕魚阿
: : 直接補助漁民生活就好了
: : 年紀太大的 直接施展漁民津貼
: : 年輕人輔導轉業
: : 發展觀光漁業
: 恩,真好啊,你就不要吃海鮮啊,哈哈。還是廢話,不如薦請馬先生呼籲全民拒吃魚
: 運動吧,相信會比新生活運動更轟動,更多人響應囉。
: : 然後呢
: : 打倒一群地主
: : 我曾祖父才不用當佃農
: : 有賺錢 也不會拿來吸毒
: 不用扯到你祖先,不然丟了他們的臉,怎麼有這種子孫??
你才丟了你祖先的臉吧??
令人覺得有種財大氣粗的感覺
: : 該倒的公司本來就應該倒
: : 不然要養這些企業
: : 來剝奪稅金嗎
: : 你看汽車業養這麼久
: : 除了讓嚴凱泰自己 開賓士
: : 然後他的濫車還可以拿出來賣嗎??
: 恩,今天又一個過勞死囉,所以這些人都死一死,經濟就更好了啊,真是可悲啊。
人家並沒這樣說 是你自己這樣覺得吧
有你這種心態 真是悲哀 一副有錢了不起....
另外 你還是沒回答人家問題
炒股票的人 不懂得回歸市場機制???
該倒的企業 本就該讓他倒
就像不適合的大學 也該淘汰
才不會出現學店......
: : 會阿
: : 如果政府做事做在應該的地方
: : 難道要花錢放燈泡在公園
: : 政府已經多花多少錢在南部了
: : 成效在哪裡
: : 南部的農民生活有過的比較好嗎
: : 高雄市有過的比較好嗎???
: 恩,政府的錢花在應該的地方了,都準備建殯儀館給你用了??
: 確實是該這樣花啦,畢竟有些人活著比死了還不如。
一看就知道是情緒用話
有些縣市殯儀館老舊 問題一堆
有的負荷不了用量 不用整修?
那以後你家死人就別去火葬
總比高雄買垃圾車 雲林買垃圾筒好多了
至少整修殯儀館 是向國內採購 發包
不像垃圾車是直接跟國外買.......
: : 原來靠炒股就可以過的很好
: 確實,你不知道股市名人黃任中嗎??你真的不知道我們這種人早就存在了嗎??
: 我算是小戶,賺個幾百幾千塊餬口而已,那個老闆我朋友賺得比我兇喔,哈哈。重點
: 是他是國民黨的支持者,所以炒股不分藍綠喔,而且周美青也買股票,難道他也炒股
: ??據我所知吳淑珍是有買賣股票啦,不過真的有炒股的人是他女婿趙建銘耶!!
: 如果有買賣股票就叫炒股,那麼全台灣有500多萬以上的人都炒過囉,可悲的邏輯。
阿珍那是單純買賣嗎??
還真會買阿 買高賣低 賺不少喔
: : 難怪
: : 阿珍死都要炒股
: 阿珍後來財產信託囉,你不知道??你跳針??還是為反對而反對??
: 倒是馬先生到現在財產死都不信託喔,周美青要買賣股票是他的自由喔,真的是雙重
: 標準,無可救藥的邏輯能力。
信託? 好像是被罵後才信託的齁
再者 人家周美青是長期投資
哪像阿珍是炒股賺差價
一個買來很少動 一個頻繁進出股市
請問哪個才是炒股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1.116.82
推
06/18 22:53, , 1F
06/18 22:53, 1F
→
06/18 22:54, , 2F
06/18 22:54, 2F
→
06/18 22:54, , 3F
06/18 22:54, 3F
→
06/18 22:55, , 4F
06/18 22:55, 4F
→
06/18 22:55, , 5F
06/18 22:55, 5F
→
06/18 22:56, , 6F
06/18 22:56, 6F
推
06/18 22:59, , 7F
06/18 22:59, 7F
→
06/18 23:00, , 8F
06/18 23:00, 8F
→
06/18 23:00, , 9F
06/18 23:00, 9F
→
06/18 23:01, , 10F
06/18 23:01, 10F
→
06/18 23:04, , 11F
06/18 23:04, 11F
推
06/20 19:24, , 12F
06/20 19:24, 12F
→
06/20 19:25, , 13F
06/20 19:25, 13F
→
06/20 19:26, , 14F
06/20 19:26, 14F
→
06/20 19:26, , 15F
06/20 19:26, 15F
→
06/20 19:27, , 16F
06/20 19:27, 1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