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新聞] AIT新聞稿 1979年以前綠卡失效ꄠ…
http://www.ait.org.tw/zh/news/pressrelease/viewer.aspx?id=1996032701
美國綠卡更新計畫
美國移民歸化局已宣布,一九七九年以前發出的舊I-151移民登記卡(綠卡),
自一九九六年三月廿日起已失效。因此,持有舊I-151卡而欲進入美國
者,在入境關口將被要求完成I-90表格申請手續,提出換領申請。美國在台協會
無法受理申請換發新綠卡。美國移民歸化局自一九九三年十一月起,便一直促請
持有舊I-151卡者申請換領新卡。欲換領新卡的人士,必須在抵達美國時,向美國
移民歸化局提出填寫完整的申請表(I-90表格)及七十五美元申請費。
意思是舊的卡片失效過期了
要大家去換領新的
但其身分還是有效的
就像台灣換發新身分證一樣
舊身分證已經失效不能用了
你還沒去換領新身分證不代表你就喪失中華民國國民的身分吧?
美國國務院外交事務手冊第九冊
四十二 . 二二條,第十項說明(發給觀光簽證並非放棄永久居留權地位)
a 一位擁有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不會單純因其曾經在美國境外,為時間所迫來不及取得
回美永久居留權簽證,而權宜地取得觀光簽證,而因此被認為不適格歸類為返美的永久居
留權外國人。
b 譬如,一個臨時被派駐外國,為美國公司工作的永久居留權外國人,雖然在美國之外已
經超過一年,因此不能光憑绿卡(I-551表)入境。如果該永久居留權的外國人從沒有放
棄美國的永久居留權利,繼續繳付美國所得税,更甚者,仍在美國保留住家,雖然該外國
人為了緊急的原因,曾經取得非移民簽證(如觀光簽證)好立即回美,觀光簽證的取得,
對於他的永久居留權並不會造成負面的影響。
c 領事管官員不可以申請人先放棄绿卡(I-551表)作為發給非移民簽證的交換條件。
a 移民局保留決定合法居留權是否喪失或保留的解釋權,領事管官員依法無權做如是的決
定。 但是,當申請人已經放棄居留權並自願地繳回绿卡,領事管官員應該要求該申請人
填具I-407表放棄合法永久居留權地位,接受繳回的绿卡,並將之送回移民局。領事管官
員不可以申請人先放棄绿卡(I-551表)作為發給非移民簽證的交換條件。
b 領事管的官員必須記住:喪失永久居留權地位的原因是欠缺回美的確定意圖,而非單純
拋棄居留權的陳述。
※ 引述《timstar (青春無限 完美世界)》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KMT 看板]
: 作者: superdy (★補刀~救台灣!!!) 看板: KMT
: 標題: [新聞] AIT新聞稿 1979年以前綠卡失效!!!
: 時間: Thu Mar 20 01:50:46 2008
: AIT新聞稿 1979年以前綠卡失效!
: TVBS報導
: 馬英九在1977年辦的的綠卡,究竟有沒有失效?TVBS找到一份「美
: 國在台協會」發出的新聞稿,強調在1979年以前發出的綠卡,從19
: 96年3月20日起,如果沒有補辦的話,就已經失效!
: 而針對陳水扁總統說不把政權交給持有綠卡的人,馬英九也重砲回
: 擊。總統參選人馬英九:「這一點我已經多次說明,我覺得不需要
: 再說明了,我已經沒有綠卡了。」
: 說到已經,不想再多說,馬英九綠卡風波,我們找到「美國在台協
: 會」在1996年發出的新聞稿,標題是「美國綠卡更新計畫」;內容
: 清楚寫明,美國移民歸化局宣布,1979年以前發出的I-151移民登
: 記卡,也就是綠卡,在1996年已經全部「失效」。
: 相對照下,由於馬英九的綠卡是在1977年取得,因此當然也失效,
: 馬也這麼認為。馬英九:「依照它的規定,不去換卡的話,它就已
: 經失效了。」
: 依照字面上的規定,馬英九的舊綠卡,已經失效;馬也強調,政權
: 要移轉給誰,不是現任總統可以決定的。馬英九:「陳總統應該把
: 政權交給一個,三天後合法選出來的總統,受到憲法跟法律的規定,
: 他沒有任何資格,添加任何條件。」
: 風波還在延燒,怎問怎答?考驗馬、謝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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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t1815 來自: 61.224.101.62 (03/20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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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murorei:轉錄至看板 KMT 03/20 11:30
※ amurorei: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03/20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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