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關於板規
(不能回文真不方便)
ijofi提到 :
想請問板主關於板規中1-7人身攻擊認定的部分
1-7 人身攻擊認定: 傳統誹謗及激烈負面語詞
1-7-1 包含:智障、gay、娘、
1-7-2不包含:講不聽、不理性、蛆、吱、藍綠營、笨、跳針、弱
蛆、吱、笨這種形容詞不包含在"傳統誹謗及激烈負面語詞"中?
是的
那請問是否病畜(畜生)、扁奴、蠢這種用詞是否也不包含在其中?
是的
------- 關於1-7-2------
「傳統」誹謗 及 「激烈」負面語詞
理性 不一定代表就要堆詞砌句 有些人講話就是會激動 但他們的意見也可能很有價值
所以,在原則上 板主不希望規定太嚴格的禁詞
1-7-1 所包含的,是屬於攻擊人身 非「爭論相關」的部份
爭論過程中 你覺得對方很笨 而罵出來 或許還說得通
但吵著吵著 說起對方很矮、很窮 就沒道理了
所以 一個用詞被不被板主認定為「人身攻擊」 端看它是不是與「爭」有關
或是這種部分全交由板主自由心證判決?
目前是 所以有「解釋文」 一但被寫進「解釋文」裡 板主就會依規範裁決
沒有被寫進解釋文裡的 依 解釋文"總01" 規定 就不予以處份
*值得一提的事 板主可以隨時增加解釋文,於公告一天後生效 ("解11")
板主也是人 不可能要求板主24小時在線上
那刪文的處分真能完全取代禁言嗎
解釋文中 有「記點」的規定
我不希望 看到禁詞一個浸一個 這樣對無心激動的人相對不公平
所以,依解釋文「"點" 部」的規定 改用記點
我相信 執意要謾罵的人 二十點是很容易收集到的
二十點積滿,就會發動 板規1-4 禁言兩週
如果有人發現自己快滿二十點而收斂,那也正是我想要的
如同板主提到的
在以大學生為主體的ptt中 理性討論並非一件過高的要求
所以像這類的激烈用詞是否應一併列入"人身攻擊認定"?
為了尊重 當初投下贊成、反對 及 不投票 的板友
已寫入板規中的禁詞 與 不禁詞
在我任內都不會更動
未寫入板規中的 板友有打算禁它 就發動修改解釋文
這一個月裡 我會參考大家的意見 但不一定會照著改
通常,我不會看某個詞不順眼 在禁止回文的現在(群組長設定的) 似乎也不會多亂
可預見的是 應該不會由我來增訂多少禁詞
畢竟一但禁了一詞 將來的板友發言就會困難一點
有意要禁的 板友 還麻煩循規定發動 解釋文修改 藉由投票來確認禁止的合理性
謝謝你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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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雲連夜幕轉紅 夜幕轉紅漫天東 紅漫天東有客來 東有客來人情濃
來人情濃酒千杯 濃酒千杯盡思愁 杯盡思愁醉人易 愁醉人易再相留
~ 《客來》。不返 2000.11.03
不返詩集 http://www.wretch.cc/blog/ood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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