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不管連署結果如何 都感謝大家!!

看板Crystal作者 (帶著可魯趴趴走)時間17年前 (2007/05/08 02:4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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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um (nou的御用可魯)》之銘言: : 二、新增/刪除版主 : <新增版主> : 1.若該版已有版主,需現任版主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並經所有版主同意。 : 2.若該版無版主,請至LifeNewboard版提出連署。基本連署門檻為25人。 : 1>禁止multi-id連署。 : 2>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看好看好.... 連署時間滿三天方得於小組組務版提出申請 也就是說 連署滿三天了 基本連署門檻也到達了 就可以到L_RelaxEnjoy版去申請版主 (可用搜尋關鍵字「版主」有範例可看) 到時小組長SES會申核 : 3.新增之版主須符合 上站500/發表200 註冊時間滿一年之限制。 : 4.基本連署門檻之定義為支持加上反對人數之總和。 : 有效連署應該是超過25人了,連署天數也超過三天了 : 接下來呢? : 等個新版主換個新氣象等很久囉...ˋ(′~‵")ˊ 範例可參考L_RelaxEnjoy版第268篇 -- Lush專櫃代買 http://www.lush.com.tw 新品八折價 http://mybid.ruten.com.tw/user/cheh/ 露天賣場 (推薦帳號T0084131) Seednet推薦方案http://adslonline.seed.net.tw/db/mgm/application.htm 無聊弄的咕狗bloghttp://nou1026.blogspot.com/ 波仕特線上市調http://www.pollster.com.tw/Member/Join_Step2.aspx?Person=nou EmailCash台灣電子郵件市調網http://www.emailcash.com.tw/join.asp?refer=nou102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04.19.49 ※ 編輯: GDT 來自: 59.104.19.49 (05/08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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