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請問誰是李剛阿?
大陸目前普遍對交通肇事最高7年的刑期覺得太低﹐所以重判也是正常的
成都孫偉銘案﹐其人是小老板﹐並非特別有錢﹐事法後大概是認為反正最多7年
幹脆不打算賠償﹐結果法院一審以多種理由判他“危害公共安全”﹐死刑﹗
在死亡威脅下﹐其父變賣房產賠償﹐受害人中有一位重傷﹐很需要錢
另外兩位受害人就是為了她才勉強簽署了諒解書﹐本來就是打算讓孫去死
最後二審判無期徒刑
死刑判決出來那幾天﹐酒吧裡坐出租車來的人明顯增多
【 在 squelllee.bbs@ptt.cc (黑袍巫師) 的大作中提到: 】
: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一直以為是阿共以前才有的口號﹐沒想到在台灣也頗有信徒啊。
: 了解法律在現代法治體系中並不是重判的依據。
: 這個案子沒有自首情節﹐法律規定的是3至7年的刑期﹐法院判6年已經算是重判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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