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請問誰是李剛阿?

看板Cross_Life作者時間15年前 (2011/02/03 08: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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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目前普遍對交通肇事最高7年的刑期覺得太低﹐所以重判也是正常的 成都孫偉銘案﹐其人是小老板﹐並非特別有錢﹐事法後大概是認為反正最多7年 幹脆不打算賠償﹐結果法院一審以多種理由判他“危害公共安全”﹐死刑﹗ 在死亡威脅下﹐其父變賣房產賠償﹐受害人中有一位重傷﹐很需要錢 另外兩位受害人就是為了她才勉強簽署了諒解書﹐本來就是打算讓孫去死 最後二審判無期徒刑 死刑判決出來那幾天﹐酒吧裡坐出租車來的人明顯增多 【 在 squelllee.bbs@ptt.cc (黑袍巫師) 的大作中提到: 】 :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我一直以為是阿共以前才有的口號﹐沒想到在台灣也頗有信徒啊。 : 了解法律在現代法治體系中並不是重判的依據。 : 這個案子沒有自首情節﹐法律規定的是3至7年的刑期﹐法院判6年已經算是重判了。 : ................... -- ※ 來源:‧水木社區 newsmth.net‧[FROM: 114.249.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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