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提問]台灣朋友如何看待大陸人士赴台工作定居
※ 引述《MilkSwallow (我的名字叫 牛奶燕)》之銘言:
: ※ 引述《antony@newsmth.net-SPAM.no (蛇爸馬媽豬寶)》之銘言:
: : 不需要“定期”報道﹐隻是第一次入境或者續簽之後或者更改狀態(比如結婚、從學生換到工作身份)等需要到警察局備案
: 你只是不知道有這個規定而已。
: ========================以下截錄自在英國待過的大陸人========================
: 我在英國待了3年﹐一直2年了﹐才知我應該到警察局register﹐而且並不是所有的外國
: 人都得register﹐只是共產國家(包括一些原共產國家)和危險國家的人要register。
: 很是氣憤。我認為這是英國以前的規定﹐官僚主義一直沒改﹐也沒有人去care. 中國人
: 也沒有去抗議去除。所以我也一直沒有去register﹐也沒有任何問題。
: 如果現在還有這樣的規定﹐在英中國人應該都不去register。
: ============================================================================
請注意Register和‘定期報到’是不同的
沒有規定說大陸人要每隔幾個月或是多久就要去某個地方讓人看一下這樣
你節錄的部分說的是Register﹐這和antony大所說的是同一件事情
(到英國長住的大陸人都會被提醒要去警察局注冊登記
簽証上會注明需要注冊
居留期間出入境也會查驗注冊單
那位兄台還真是有夠粗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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