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為何有些台灣男人可以娶好多房老婆啊

看板Cross_Life作者 (豪豬)時間16年前 (2009/09/01 16:48),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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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ldzLi (老庄)》之銘言: : 法律怎麼規定的﹖ : 能否賜教。 日據時期初期與中期基本上是沒有法令管理一夫多妻的問題 後期雖然准用日本本土法令,但一來重婚無刑責,二來沒有人想管 王永慶的合法一夫多妻就是這樣來的.. 雖然中華民國民法中的重婚罪在民國24年已經制定 但是台灣到民國36年才光復 所以任何日據時期遺留的後果,都是一律概括承受 沒有適法性問題。 唯一問題就是現在正在吵的分遺產的問題,一夫多妻, 財產該怎麼分怎麼算還有得吵 在民國36年後,在台灣重婚就有刑責了 但是...採舉所謂「告訴乃論」原則,而且處罰的是重婚者 也就是說,如果原配不提起告訴,老公也就不會有刑責 二房三房頂多就是沒有名分,無法寫在配偶欄 分不到遺產,但也不會有刑責問題 如果老婆要告的是二房三房,那就要提起妨礙家庭告訴(俗稱通姦罪) 不過近年來通姦除罪化聲浪強烈,法官多半輕判得以易科罰金或緩刑 如果大房不吭聲...那...外人還能說什麼? 法律是定了,但不是公訴罪阿。@@ 所以說,如果本事高強,可以安撫得了配偶們 不要說一夫多妻,一妻多夫也行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4.165.20 ※ 編輯: canot77 來自: 125.224.165.20 (09/01 16:49) ※ 編輯: canot77 來自: 125.224.165.20 (09/01 16:50)

09/01 16:51, , 1F
多夫多妻多子多孫,哈哈~
09/01 16:5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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