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聽說大陸人民對城辦人員印象不好
※ 引述《kionakk (kk)》之銘言:
: 呀,這麼說來臺灣沒有這種機構喔
: 一些瑣事都是去問警察、消防隊......臺灣消防隊副業是抓鱷魚XDD
: 侵佔道路我不清楚,正常應該是問路段管理單位、路段主人先吧
: 這是非法行為,就按照違法事件處理囉......去告發。
: 不過我們一般是真的妨礙到自己才會去告狀的。
: 流民、遊民基本上似乎是歸各地方政府管轄的,這似乎某程度上也是落在警察的工作範圍內(不確定)
: 基本上大多數的事情,都是找對應的政府單位來處理,會有解決辦法,但是要有點耐心分別在各種部門間問問就是了。
: 再多出來的小問題,都會找「管區」,也就是員警來協助。
: 在臺灣,更多時間是遇到問題橫跨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最後變成沒人管
: 例如水利、水土保持問題。
: ※ 引述《ghostview@newsmth.net-SPAM.no (day day up)》之銘言:
: : 這個組織本身就是怪胎。不知道對岸有沒有類似的機構。
: : 其初衷是城市管理﹐主要非法佔道經營﹐流民管理等﹐管理一些夠不上違法又的確擾民的行為。
: : 經常在深圳街口看到﹐城管把乞丐整個人拖著望車裡塞。
: : 但是因為本身沒有合法的執法權﹐更多靠的是行政權力﹐執法的時候也多靠暴力和民眾的抵觸很大。城管和民眾的沖突﹐經常發生﹐似乎也沒有什麼更好的辦法
: : 【 在 piliwiwi.bbs@ptt.cc (德哥) 的大作中提到: 】
在台灣
遊民部分依照戶籍法是歸當地警察機關管理
流動人口也是,不過在1988年解嚴之後,嚴格的戶口管理已經沒有必要
所以遊民只要不犯法,也不會有狀況
不過有一個機關的業務範圍有包含遊民,那就是社會局
社會局社供必須將地區遊民列冊管理,給予輔導更生的機會
願意接受安置的遊民也會提供安置
有些拒絕透露以前身份的遊民,甚至可以在經過一連串程序後
取得一個全新的身份重新立足社會(新名字 新身份證)
至於掃除路霸,有兩個單位可以負責..
第一個是警察,第二是清潔隊。
至於台灣的消防...可以說幾乎是萬能單位...
除了基本的救火 與 救人之外
捕蜂 抓蛇 抓鱷魚 救貓 救狗 救鳥......等
業務五花八門..有時還要 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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