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在英國的台灣公司工作﹐去台灣出差﹐簽証要辦꘠…
※ 引述《mchuang11 (姚)》之銘言:
: 呵呵 nfish還在誤導 怎麼能這樣厚臉皮 XD
: 原PO的情況 當然是要辦商務 辦個人旅游 嚴格來說是違法的
^^^^^^^^^^^^^^^^^^^^^^^^^^^^^^^^^^^^^^^^^^^^^^^^^^^^^^^^
不知道誰在硬凹,原PO 他只是進來開會,當然是可以辦個人旅遊的自由行
我前面都講了,自由行,你大概小時後沒讀過自由兩個字
不知道自由的定義是什麼,只要不是進來工作,就可以用自由行進來
: 關於個人旅游 我第二次向台北經文處(Chicago)詢問時也一並問了
: 學生 在美國居住了一段時間 和有美國PR的 一樣也沒有差別
: 和商務公務不同的是 個人旅游是把申請件寄給在台灣的旅游公司來辦
: 而前者是交給經文處來辦
: 旅游公司不是政府機構 辦起來就會快一些吧
: 美國PR的好處 是回美國時不用再簽美國的簽證
: 去別的地方 還是要簽證的
: 只是象歐洲日本的簽證都很快 一般一周就夠了 (有沒有PR一樣沒有什麼差別)
: 有一個例外是加拿大 有美國PR不用簽證
: 台灣和美國關系那麼密切 我還想過台灣會不會也是例外 XD
對啦對啦,你最厲害,沒有PR還能辦到台灣旅遊簽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8.9.183.121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1 之 11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