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關於網友事情(天涯)原委
共 4 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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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對衝突根源的部分有興趣. 如果有人在網路上屬名涂醒哲,說他自己是gay,昨天在KTV舔了誰的耳朵. 你就可以根據這樣的文章,到處去講說涂醒哲是gay,昨天在KTV舔了誰的耳朵嗎?. 你能幹的事頂多就是質疑而已~~. 真名況且如此,更何況是更常被假冒的ID.... PS:水桶太嚴部份發表一點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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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我說. 我一向支持要告去告. 雖然怎麼看要是告的成才有鬼. (不過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人體驗一下中華民國法務的運作也不是壞事啦). 這系列應該去組務版. 只有一點覺得不大恰當就是. 這種雞皮蒜毛的東西還置底就有點莫名其妙了. --. (十)問:中共對「自由民主的新中國」的概念及界說為何?. 答:「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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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來發言!. 嗯嗯. 舉證責任有時雙方都有. 在你做出論斷以前 你至少要發文 告訴大家. 你看到了什麼 以致於你做出這樣的判斷!. 當然版主把你水桶這件事 我接受你的自力救濟說詞. OK!. OK!. OK!. 所以問題出在你有"查證不嚴謹"的問題. 版主有"引用法條不適用"的問題. Y大在兩岸版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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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講清楚 你們的事情我沒興趣. 純粹是針對這兩點我有意見. 其他的你們自己去橋誰對誰錯. 不對 現在是你說人家是同一個ID 舉證責任在你身上. 哪有這種「我說你是 只要你說不出不是 那你就是」的事情. 這不是針對你 這是對事 舉證責任的劃分本來就是這樣. weller會做到走人自然有它的理由. 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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