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資訊] 關于大陸的器官移植問題
事情可以從幾個層面來討論。
首先2006年美國國務院表示沒有證據支持摘取器官的指控。
代表美國國務院持無罪推定的立場。
而到了2016年美國眾議院通過第343號決議案。
中間當然還有許多轉變,但以上的客觀事實,說明了美國國會被證據說服。
一份2017年的新聞只引述2006年沒證據的說詞,
而忽略2016年美國國會的態度。
這代表其欲運用「美國」所隱含的權威性來誤導讀者。
這篇新聞的價值就交由各位自己評價了。
中共宣稱2015年起不再使用囚犯的器官作移植。
我先「假設」中共確實執行,囚犯器官不再有被用作獲利的風險。
也減低了因器官利益而造成冤案的可能性。
在人權的價值上是進步的,對中國民眾是有益的。
而這個進步是歸功於誰呢?
不只是兩個大衛,還有許多其他在這個議題上有貢獻的人。
這些人的行動是在幫助中國的民眾。
以上這些於中國民眾有利,於共產黨威信有損的作為,
有人不贊同,那我只能理解為那些人「比起愛人民,更愛共產黨」。
至於中共是否真的於2015年停止使用囚犯器官,
是我們應該繼續關心的。
這也是為什麼我們應該關注2016年的報告。
根據該報告,移植器官的人數可能不減反升。
從事件裡中共的反應我們可以了解,越多人關注,
政府就越被逼迫作出回應、有所收斂。
為政府粉飾太平,就是間接地讓民眾有生命受危害的風險。
你的所作所為可能影響著某些人的生死。
而你有選擇自身作為的自由。
關於兩個大衛的評論,有人認為這兩人意圖攻擊中共、接受法輪功出錢邀請。
不覺得有點搞錯因果關係了嗎?
是因為認為中共作出了邪惡的行為,所以兩個人批評中共。
批評是結果,不是原因。
有人出資邀請兩人到各國交流、演講,
即便是法輪功學員出資又有什麼問題呢?
他們認為他們的理念可藉此得到宣揚,這麼作又有何不可呢?
這可能意味著法輪功是一個比中共想像中更難纏的對手。
你也可以想像一切都是法輪功在背後造謠。
其影響力之大,讓美國、加拿大、歐盟都為其立場表態。
那麼中共確實是招惹到一個可怕的對手,就自求多福吧。
至於大衛的調查報告,既然發表了就是可受公評。
對於報告有不確實或不足之處,你可以寫信給他們。
或者你可以整理成報告,看有沒有媒體願意刊載。
在這邊批評意義不大。
既然已經有2016年版本,建議你從這份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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