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法律比人民重要?
楊絳那句話放在你身上真的很試用。你的問題是︰讀書不多,而想得太多。
自以為找到邏輯上的問題,實際上你指出的問題,基本都是教科書上前几章的基礎知識。
法大還是人民大?
你去看看法理學,順便想想程序法和實體法的問題,應該就能想明白了。
至于惡法不是法,呵呵,你真敢說。
什么是惡法?誰判定惡法?判定依據是什么?誰代表人民?什么有利于人民?判定依據是
什么?以什么形式體現、制定、執行、解釋和修改?
涉及的知識太多了,我就不科普了。
p.s︰你晚生了几十年,因為,你的理念,特別適合文革。法就是屁,人民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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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1.161.97.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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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文共賞……
只要有社會和資源稀缺,就有分配問題,包括自然資源、性資源、政治資源等,而這些分
配決定了必然會有社會差異和階級。
按你的邏輯,全世界都是惡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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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一定沒學過法。
※ 編輯: ottoyu (111.161.97.254), 10/03/2014 23:5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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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階級自然就有特權。
或者說,階級就是利益分配的表現形式,為了特權才形成階級。
全世界多數國家的稅法都是差額稅率,窮人納稅率少,這也是特權的一種。
※ 編輯: ottoyu (111.161.97.254), 10/04/2014 00: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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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么富人要多上稅?為什么賺得多就要多上稅?
這就是不公平啊,這不是特權,什么是特權?
當然,從國家和社會穩定角度,又是另外的話題了。
你所理解的特權太狹隘。弱者並非天生正義。在法律上,傾向弱者和傾向強者,都是特權,
都是為了調節各階級之間的利益。
比如納稅,富人階級吃虧,換來的是窮人階級對現有體制的承認和支持。這就是特權。
※ 編輯: ottoyu (111.161.97.254), 10/04/2014 00:2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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