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為什麼2300萬決定未來
※ 引述《calebjael (calebjael)》之銘言:
講一大堆合法與否的問題實在是很乏味,尤其是國族認同的合法與否。
假使台灣人自行把ROC修成ROT,那麼不就合法了嗎。
中華民國憲法改成台灣共和國憲法,不就合法了嗎?
某些台獨分子就是知道台灣現在沒有自我修憲的能力(關於國號這部份),
所以才一直嚷嚷著中華民國非法據台(選票應該是最大的考量)。
認真去討論非「法」或合「法」有什麼意義嗎?這個「法」到底是什麼法有人細說過嗎?
非法或合法要有一個法作為依據,像共產黨曾經對於ROC而言就是非法的。
共產黨一開始就是非法的,合法就是拿起槍桿子幹掉中華民國接著PRC就合法了。
台灣人現在可以用不著提起槍桿子就再幹掉中華民國一次,算是比較慶幸的。
但是要幹掉ROC就有提起槍桿子跟PRC對幹的風險。(顯而易見的,台灣人不想冒險。)
因為改國號對他們來說並沒有很重要,起碼沒重要到必須有人犧牲性命來換取。
即便講法律愛講條約都給你講贏好了,結果中華民國仍繼續在台灣,台灣人不悶嗎?
法律跟條約都證明ROC非法佔據台灣了,然後呢?
重點應該是接下來要如何處置這非法佔據台灣的ROC,而不是把重點放在討論ROC在台灣合
法與否吧?
no,no,no....在台灣重點就是討論ROC在台灣合法與否比接下來如何處置ROC重要,
因為這一直是個假議題阿,幹麼要一直討論假議題?靠腰,騙選票阿。
說別人非法自己才能師出有名嘛……
討論合法與否就算是掉入陷阱了,不信的話你把上篇論述轉到八卦板試試就知道……
(得經過原po同意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233.185.1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rossStrait/M.1402664372.A.501.html
→
06/13 21:48, , 1F
06/13 21:48, 1F
重點是 誰當判官?
※ 編輯: inebriety (118.233.185.150), 06/13/2014 21:51:55
→
06/13 21:54, , 2F
06/13 21:54, 2F
→
06/13 21:55, , 3F
06/13 21:55, 3F
就會變成你講你的對,他覺得他講的對,那誰當判官?
※ 編輯: inebriety (118.233.185.150), 06/13/2014 21:56:28
→
06/13 21:56, , 4F
06/13 21:56, 4F
→
06/13 21:57, , 5F
06/13 21:57, 5F
→
06/13 21:57, , 6F
06/13 21:57, 6F
→
06/13 21:58, , 7F
06/13 21:58, 7F
→
06/13 21:59, , 8F
06/13 21:59, 8F
→
06/13 22:00, , 9F
06/13 22:00, 9F
→
06/13 22:00, , 10F
06/13 22:00, 10F
→
06/13 22:01, , 11F
06/13 22:01, 11F
→
06/13 22:02, , 12F
06/13 22:02, 12F
→
06/13 22:03, , 13F
06/13 22:03, 13F
→
06/13 22:03, , 14F
06/13 22:03, 14F
→
06/13 22:05, , 15F
06/13 22:05, 15F
→
06/13 22:05, , 16F
06/13 22:05, 16F
台灣地位未定論就在台灣已經被打臉過n次了,那幫人根本不在乎n+1。
看看台灣民政府那些人就知道那是極少數中的極少數。
即便懂的人也能裝傻,我想沒有會想耗費力氣去叫醒裝傻的人。
→
06/13 22:20, , 17F
06/13 22:20, 17F
推
06/13 22:20, , 18F
06/13 22:20, 18F
美國當年要日本簽舊金山合約時就已經打算玩這遊戲了
→
06/13 22:21, , 19F
06/13 22:21, 19F
我都懶得講,還趕緊叫他們修憲。
※ 編輯: inebriety (118.233.185.150), 06/13/2014 22:38:16
推
06/13 23:10, , 20F
06/13 23:10, 20F
→
06/13 23:10, , 21F
06/13 23:10, 21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4 之 5 篇):
閒聊
4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