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從台灣教授集體貪瀆看華人通病
在這要說一點自己的親身感受
N年前,因工作需要奉命前往日本
我們是小公司,所以一切開支必須實報實銷
舉凡通勤,食膳,都要拿到發票或收據才能報帳
當然,每天搭新幹線去客戶那邊的車票錢,毫無疑義能報帳,總不能叫我走路去客戶那裡
吧!食宿也沒問題,總不能叫我不吃飯吧跟露宿街頭吧!
但是有一次要去吃飯,剛好下起雨來,只好去便利商店買了一把雨傘,我在出差,總不
能讓我淋雨吧,可是回國填寫報帳單時,又猶豫起來,這可以報公帳嗎?萬一會計小姐
說:「你是去吃飯, 又不是執行公務,怎麼可以報帳?」又或是說:「你不會出國前
事先準備雨傘嗎?」那我該怎麼回答?
幾經思考後,還是沒有報,也就是自己出錢啦。
現在看到教授堂而皇之,用別人的假發票報帳,還毫不愧疚,這些人的書都讀到哪裡去了?
還有人護航說教授又不懂財務管理,連這種事都要管,研究還要做嗎?
拜託耶,現在根本就不是懂不懂財務管理,而是教授自己買一些個人享用的物品然後報帳
,還有買3C買家電放在自己家裡用,有的還跟廠商索取假發票來報帳,這跟財務管理有什
麼關係。
你要說這是陋規,我還可以接受,我想大部份教授都知道這是不對的
只是大家都這麼做,而且也沒有人因此受處罰,所以就一堆人做了
就不要拿「不懂財務管理」來當藉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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