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大陸將異議人士送進精神病院
※ 引述《zuilon2000 (越過地平面_衝鋒陷陣)》之銘言:
: 標題: [新聞] 大陸將異議人士送進精神病院
: 時間: Wed Aug 22 23:57:45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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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陸將異議人士送進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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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ttp://news.rti.org.tw/index_newsContent.aspx?nid=373048&id=1&id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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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flander:這是赤裸裸的污蔑 222.240.131.66 08/22 23
污衊?那來看看赤裸裸的打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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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12/0823/09/89J7A28A00011229.html
河南上訪農婦告贏精神病院 曾被治療132天
南都2011年11月2日深度週刊封面報導《農婦吳春霞染“病”記》及法院終審判決書、
執行文書。
8月3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醫務科科長婁濤聽到一個壞消息:沈丘縣法院執行局的法官
,從醫院的銀行戶頭上劃走了15 .5萬元。之前,沈丘縣法院一審和周口市中級法院二審
,都認定該醫院在強行收治一位名叫吳春霞的“病人”時,程式違規,造成了侵權。
這15 .5萬元,包括10萬元精神撫慰金。吳春霞是周口市川匯區上訪農婦,2008年7月16
日,她因“非法上訪擾亂單位秩序”被拘留10日,緊接著又被處以勞教1年的處罰。不過
,拘留期剛滿,她被強行送進了300公里外的河南省精神病醫院。被“治療”132天,吳
春霞月經紊亂、小便失禁,在出院一年後,她將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和參與送治的小橋辦
事處告上法庭。
歷經法院不受理等波折後,去年10月27日,該案在沈丘縣法院第一次開庭。當時,吳春
霞被勞教和被拘留的兩份處罰決定,已被先後撤銷。庭審中,法院駁回了河南省精神病
院要求追加曾參與送治的周口警方為被告的申請。醫院敗訴後,醫務科科長婁濤說,這
讓他感到“無能又無力”,精神病院已經由協助維穩“精神病人”,變成了維穩的犧牲
品,“那十幾萬不是賠償款,是維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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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婦吳春霞8年
2004年起,吳春霞因家務和村務等糾紛一直上訪,被當地視作重點維穩對象
2008年7月16日,她被周口市沙南公安分局處以拘留10天
7月25日,被周口市政府勞動教養委員會處以勞動教養1年
7月26日,被送入河南省精神病醫院
12月 5日,被“治療”132天后獲准出院
2009年6月 8日,吳春霞的勞教處罰撤銷
12月10日,吳春霞告河南省精神病院和參與送治的小橋辦事處侵權
2011年3月 ,拘留處罰被撤銷,吳春霞獲國家賠償1423.3元
2012年3月 8日,沈丘縣法院一審判河南省精神病院賠償吳春霞11萬餘元
6月15日,周口市中級法院終審判河南省精神病醫院和小橋辦事處“共同賠償”
吳春霞14.5336萬元,但最終由醫院一方“埋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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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3 15:5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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