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新華社:鍾鼎邦悔罪 希望從寬
※ 引述《longyin (龍吟)》之銘言:
: ※ 引述《Dean00 (兩件)》之銘言:
: : 鍾鼎邦被對岸無理的抓去,安個罪名就不放人
: : 家人如果去看鍾,有誰可以保證不會再被中共抓起來
: : 沒人可以保證,如果是你,你敢過去看鍾鼎邦嗎?
: : 鐘家人要求要有台灣官員一起到中國才願意去
: 照你的說法,中國所有監獄里的人都可以說自己是被中共無理抓去的,因為都是
: 政府自說自話。
中共無理抓人已是舉世聞名,而且台灣也是深受影響。這一次兩岸簽訂的《投資保障協議》
最重要的部分就是「台商被大陸執法機關(公安、警察、武警、城管及其他)逮捕,必須在
24小時內通知家屬。」
中共一直不肯同意的原因是,他們對自己的大陸人民抓捕,都不需要通知家屬,更不用說
限時24小時了。可見得中共要抓人,真的就是說抓就抓。
再看看知名異議人士,艾未未,被抓補了許久,硬擠出的罪名叫逃稅
再看看辯論律師李莊,就因為替黑道辯護,被官方扣個罪名叫偽證,結果公親變事主,
辯論律師成了罪犯,最後繞了一圈,無罪出獄,但是引起的風波,最終居然導致薄熙來垮台。
我們一講起中國大陸,不管兩岸三地,還是各國觀察家,都會說"中國大陸還是人治的地方"
不但不制度化,更不法制化。
: 刑法里有一個破壞廣播電視電信設施罪,而且也涉嫌危害公共安全。你在歐美
: 國家試試私建無線電發射裝置干擾廣播電臺試試?
哪個歐美國家因為私建無線電發射裝置就抓進去關的?
: 根據大陸這邊的說法,鐘一個月前就已經與自己的委托律師見面了,而且律師是他
: 家屬請的,不是政府指定的。
: 之前他已經與自己在大陸的親戚見面了,之后又與在臺灣的家人通過電話。
我在第一段已舉出實證指出大陸官方說法常常是必須被存疑的。
: 他家人有沒有說電話里說了什么?他家屬怎么沒安排律師出來說明一下?
: 哪怕在美國,被監禁中的人能隨意接受記者采訪嗎?
: 記者能在法庭拍攝照片進行錄像嗎?
: 檢察官起訴嫌疑人,不也是政府自說自話嗎?
: 如果你在臺灣殺了人,被警察抓進監獄,你家屬堅稱你沒殺人。那么這是政府流氓
: 自說自話嗎?這是法律嗎?說你殺人難道不是政府的單方面說法?
當律師(比如李莊)或是自學的法律諮詢者(像陳光誠),都沒辦法用法律保護自己
那麼這個國家的法制效力倒底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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