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湖南永州被逼賣淫幼女之母因投訴員警被勞教
湖南永州被逼賣淫幼女之母因投訴員警被勞教
http://news.163.com/12/0804/12/882H6CQL00011229.html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 8月3日報導 多年前曾轟動一時的“湖南永州11歲幼女被逼賣淫案”
,在終審判決之後,因代理律師的一則微博,今日再次引發網友關注。
受害幼女母親唐慧的代理律師甘元春在個人微博爆料,稱湖南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今
日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對唐慧做出勞教一年半的決定。甘元春告訴成都全搜索新聞網
記者,儘管主要被告人秦星已被判處死刑,但唐慧一直在向有關部門投訴,希望懲處所
有説明被告人秦星製造“立功情節”的永州公安局民警。
唐慧的丈夫張輝告訴本網記者,昨日早上唐慧上班後不久,有民警通知她去公安局辦點
事,之後,唐慧便獨自一人去了零陵公安分局。不久後,有四名民警來到家裡,讓他交
出此前的投訴材料。唐慧一夜未歸,直到今天早上,張輝接到零陵分局的通知,讓他到
局裡簽字。這時他才知道:唐慧已被送到湖南省白馬壟女子勞教所,將接受一年半的勞
動教養。
本網記者致電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局長鄒富林詢問事件詳情,但鄒富林以“事情正在
調查”作為回應,隨即掛掉了電話。知名記者鄧飛在微博上稱,永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員
在回復網友質詢時,稱會將該情況反映給領導。
據瞭解,“幼女被逼賣淫案”發生於2006年,受害人被周軍輝脅迫至秦星、陳剛經營的
休閒屋賣淫長達三個月,期間遭到劉潤、蘭小強、秦斌、蔣軍軍強姦。唐慧希望法院判
處7名被告死刑。而在終審判決中,秦星、周軍輝被判處死刑,其餘被告分獲無期徒刑或
有期徒刑。
但事情並未就此終結。唐慧認為,該案中有民警存在不同程度的瀆職情況,但他們並未
受到懲處,因此一直在向有關部門反映情況。
根據成都全搜索新聞網瞭解,2010年,唐慧的法律援助律師在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閱卷
中,發現一份證人證言,稱冷水灘看守所13名犯人證明秦星於2007年6月12日下午解救了
正準備自殺的在押人員周蘭蘭。秦星的代理人據此“立功表現”,希望法院給予減刑。
而記者得到的一份律師筆錄卻顯示,周蘭蘭事後否認當時有任何自殺行為。而根據甘元
春的說法,看守所民警唐愛國等人偽造了立功情節。同樣辦理此案的律師胡益華稱:
“目前為止還沒有看到針對當事民警的任何處分檔”。
此案中還有其它波折。
成都全搜索新聞網記者發現,永州市公安局零陵分局在2008年的一份處分決定中提到,
該局民警魏曉暉曾在陳剛的要求下,答應照顧在看守所中的秦星,2007年3月19日,魏曉
暉曾幫忙將秦星的兩封信帶給陳剛,而其中一封涉及到秘密通報消息的方法。事後零陵
分局紀律檢查委員會對魏曉暉做出了黨內警告處分的決定。
微博名人“御史在途”(認證身份為湖南省紀委預防腐敗室副主任陸群)在評論此事時
寫道:“深感不安。我已通過適當方式跟永州方面溝通了此事,惟願公平和正義的底線
不會失守。”(注:文中受害幼女父母均為化名)
(下為前案回顧,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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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擁護行嗎?投訴警察就直接把你送勞教了,都不用過法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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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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