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小心人才閉關 星副總理:勿重演台灣故事
單純從我所了解的經濟學科來說 好像有這樣的趨勢
1,朱家祥 北京經濟研究中心全職
研究范圍:計量經濟學理論、時間序列分析、財務金融實證。教育背景:臺灣東吳
大學經濟學學士(1980年)、臺灣大學經濟學碩士(1982年)、美國加州大學(圣地亞哥分校
)經濟學博士(1990年)。工作經歷:1990-2000,美國南卡萊羅納大學經濟學院,副教授
;1997-2000,Econometrician, NeuralNet R&D Associates;2001-2006,臺灣大學經
濟學院,教授;2006年至今,北京大學經濟研究中心,教授。
2,郎咸平 香港中文大學 全職
雖不在大陸大學全職 ,但是活躍于中國經濟圈
1956年生于臺灣桃園縣,1974-1978年就讀于臺灣東海大學經濟系,之后就讀臺灣大學經
濟學研究所。
1980年獲臺大經濟學碩士學位,碩士畢業后,服過兩年義務兵役,當過記者。
1983年留學,就讀賓夕法尼亞大學沃頓商學院金融系。
1985年獲金融學碩士學位,1986年獲金融學博士學位(corporate finance,即偏向公司
金融)。
郎咸平用財務分析方法,痛陳國企改革中的國有資產流失弊病,質疑某些企業侵吞國資
,并提出目前一些地方上推行的“國退民進”式的國企產權改革已步入誤區。引起巨大
的影響,被稱之為“郎旋風”。2010年被30多萬網民自發推舉、票選為“中國互聯網九
大風云人物”之一
3,胡偉民 目前中國人民大學汗青研究院全職
臺灣中興大學財政學學士(1992年),美國芝加哥大學哈里斯公共政策學院公共管理學
碩士(2000年),美國加利福尼亞大學(戴維斯分校)博士(2007年)
當然林毅夫應該也算吧
以上只是我所知道幾個經濟學類的
相信其他行業也有不少源于臺灣的菁英
※ 引述《baboosh (大王椰)》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KMT 看板 #1FVaNScn ]
: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看板: KMT
: 標題: [新聞] 小心人才閉關 星副總理:勿重演台灣故事
: 時間: Fri Apr 6 09:24:41 2012
: http://udn.com/NEWS/NATIONAL/NATS1/7010150.shtml
: 小心人才閉關 星副總理:勿重演台灣故事
: 【聯合報╱編譯陳韻涵/報導】 2012.04.06 06:04 am
: 新加坡副總理尚達曼。
: (本報資料照片)
: 新加坡副總理尚達曼四日指出,新加坡如果也阻止外國人才進入,將重演「台灣故事」(
: Taiwan story),喪失在全球的競爭優勢。
: 新加坡「聯合早報」及「海峽時報」五日報導,副總理兼財政暨人力部長尚達曼四日在新
: 加坡國立大學學生政治聯盟舉辦的論壇上說,新加坡對外國人才需持開放態度,否則就會
: 像其他國家一樣,面對人才流失的問題,最後導致國民名目所得下降。
: 尚達曼引述一項針對台灣人才移動所做的調查表示,台灣人平均薪資下降,原因在於台灣
: 對於外國人才採閉關政策。同時台灣最優秀且最聰明的人才正移往國外,尤其是大陸,以
: 及美國和其他國家。新加坡大學東亞研究所的調查發現,台灣人過去十多年的平均名目所
: 得增長有限;如果再加入通膨因素,實質所得更大幅減少。
: 尚達曼強調,許多新加坡人希望在頂尖企業、有競爭力的團隊中工作,越來越多新加坡頂
: 尖人才也移到海外工作。「若不提供機會讓新加坡的企業擁有世界級的競爭力,並讓國人
: 在最好的團隊中工作,將會失去更多的人才,跟台灣的處境相同。」
: 會中一名卅歲的男子提問,有許多外籍的大學畢業生在新加坡以低薪求職,相對壓迫到本
: 國畢業生的薪資。尚達曼回答,新加坡將維持開放,在經濟上就能有傑出的表現。阻止外
: 國人才會讓國家失去競爭力,結果只會弄巧成拙。
: 尚達曼解釋,新加坡的經濟屬於全球市場的一部分,並與其他經濟體爭食全球的大餅。因
: 此「即便國內沒有外國人,我們仍要在其他地方與外國人競爭。問題在於如何強化新加坡
: 的團隊,來讓新加坡人受益。」
: 中華民國駐新加坡代表處官員表示,將把尚達曼的相關評論回報給國內研究。
: 【2012/04/06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06.181.118
→
04/06 10:20, , 1F
04/06 10:20, 1F
→
04/06 10:20, , 2F
04/06 10:20, 2F
→
04/06 10:22, , 3F
04/06 10:22, 3F
→
04/06 10:23, , 4F
04/06 10:23, 4F
推
04/06 10:41, , 5F
04/06 10:41, 5F
推
04/06 10:58, , 6F
04/06 10:58, 6F
→
04/06 10:58, , 7F
04/06 10:58, 7F
→
04/06 10:59, , 8F
04/06 10:59, 8F
→
04/06 11:12, , 9F
04/06 11:12, 9F
推
04/06 20:39, , 10F
04/06 20:39, 10F
→
04/06 20:39, , 11F
04/06 20:39, 11F
→
04/06 23:03, , 12F
04/06 23:03, 12F
→
04/07 11:03, , 13F
04/07 11:03, 13F
→
04/07 11:05, , 14F
04/07 11:05, 14F
→
04/07 11:07, , 15F
04/07 11:07, 15F
→
04/07 11:08, , 16F
04/07 11:08, 16F
→
04/07 11:10, , 17F
04/07 11:10, 17F
→
04/07 11:12, , 18F
04/07 11:12, 18F
→
04/07 11:14, , 19F
04/07 11:14, 19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