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國務院:放開中小城市戶籍限制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赤尻汁男)時間14年前 (2012/02/25 00:08),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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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共產黨搞這個完全是扯雞巴蛋而已。說實話﹐在中國﹐現在除了北京 上海之外 哪裡的城市戶口比農村戶口值錢﹖現在黨天天勸農民轉城裡人﹐人家不傻啊﹐喔﹐你要我 轉我就轉﹖而且一旦轉了以後﹐還想再當農民是不可能的。農民有啥好處﹖起碼有點田﹐ 大不了種土豆﹐餓不死吧﹐運氣好有點宅基地也可以蓋房。城裡人沒工作﹐那點低保﹐ 喝水都不夠。說實話﹐一個農民轉成城裡人以後﹐生活成本倍增﹐這點打工的鳥錢﹐夠活 命嗎﹖ 扯雞巴蛋﹗草! ※ 引述《Change1224 (沒事兒)》之銘言: : http://news.163.com/12/0224/02/7R0CTT190001124J.html :   國務院辦公廳昨日發佈《關於積極穩妥推進戶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要求 : ,今後出臺有關就業、義務教育、技能培訓等政策措施,不要與戶口性質掛鉤。繼續探 : 索建立城鄉統一的戶口登記制度。逐步實行暫住人口居住證制度。對造成暫住人口學習 : 、工作、生活不便的有關政策措施要進行一次集中清理,該修改的認真修改,該廢止的 : 堅決廢止。 :  “近年來,隨著戶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各地出現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地方不顧 : 當地經濟社會發展實際情況,片面追求城鎮規模城鎮化速度;有的地方不分城市類別不 : 顧城市綜合承載能力,一味放寬落戶城市的條件;有的地方擅自突破國家政策,損害群 : 眾切身利益。”通知這樣歸納了當前的戶籍制度改革現狀,並對一些政策進行了明確規 : 定。對於戶口遷移政策,通知進行了分類規定。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 : 他建制鎮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 : 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在設區的市(不含直轄市、 : 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有合法穩定職業滿三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 : 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 : 、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繼續合理控制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 : 人口規模,進一步完善並落實好現行城市落戶政策。 :   對農村人口已落戶城鎮的,要保證其享有與當地城鎮居民同等的權益;對暫不具備 : 落戶條件的農民工,要有針對性地完善相關制度,下大力氣解決他們當前在勞動報酬、 : 子女上學、技能培訓、公共衛生、住房租購、社會保障、職業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突出問 : 題。 : 專家建議 : “三年期限可以推廣到大城市” :   對於分類明確戶口遷移政策,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教授陶然認為,這個政策比以 : 前確實是一個進步。比如在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和其他建制鎮,只要有穩定 : 職業和穩定住房,就可以申請本地戶口,而不像很多發達地區城市搞積分制,或者需要 : 交納一定時期的社會保障等等,這樣就把很多自我雇傭的人口排除在外。但是該項政策 : 又規定了例外,“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提出一定限制,這點有待商榷 : ,應防止一些地區借此限制落戶。 :   此外,對設區市明確提出“合法穩定職業滿三年”的期限,“我認為這個政策完全 : 可以涵蓋推廣到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限制發展大城市的政策本身值得商榷,這裡是 : 就業和經濟發展的機會所在。” : 分類戶口遷移政策 : 1 縣級市市區、縣人民政府駐地鎮、其他建制鎮 : 有職業住所可落戶 : 有合法穩定職業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 : 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 : (備註:城鎮綜合承載能力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職業的範圍、年限和合法穩 : 定住所(含租賃)的範圍、條件等作出具體規定,同時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解決長期 : 在當地務工、經商人員的城鎮落戶問題。) : 2 設區的市 : 工作滿三年可落戶 : 有合法穩定職業滿三年並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同時按照國家規定參加社會保險達 : 到一定年限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婚子女、父母,可以在當地申請 : 登記常住戶口。 : (備註:中西部地區根據當地實際,可以適當放寬職業年限的要求;城市綜合承載能力 : 壓力大的地方,可以對合法穩定職業的範圍、年限和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的範圍、 : 條件等作出更嚴格的規定,同時應當積極採取有效措施解決長期在當地務工、經商人員 : 的城市落戶問題。參加社會保險的具體年限由當地人民政府制定,報省級人民政府批准 : 3 直轄市、副省級市和其他大城市 : 完善落實現行政策 : 繼續合理控制人口規模,進一步完善並落實好現行城市落戶政策。 : 資料連結 : 落戶北京若干途徑 : 1, 人才引進; : 2, 在納稅等方面滿足要求的來京投資辦私營企業人員; : 3, 離休、退休人員夫妻投靠進京; : 4, 子女隨父入戶; : 5, 離休、退休人員投靠子女進京等。 : 戶籍改革大事記 : 1954年 : 中國頒佈實施第一部憲法,其中規定公民有“遷徙和居住的自由”。 : 1958年 :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頒佈,戶籍管理制度確立。 : 1963年 : 依據是否擁有計劃供應商品糧,劃分為“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 : 1975年 : 憲法正式取消了有關遷徙自由的規定。 : 1985年 : 居民身份證制度宣佈實施。北京頒發《關於暫住人口戶口管理的規定》。 : 2001年 : 國務院批准小城鎮戶籍制度改革在全國全面推開。 : 2006年 : 《關於實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制度的若干意見》實施,發放北京“綠卡”。 : --------------------------- : 不錯不錯,慢慢進步 : 反正定期來點進步,百姓就會歌功頌德了 : 至於當初是誰先退一萬步的,反正也沒人在意 : 要我說嘛,直轄市副省市大城市不開,意義實在不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86.248.28

02/25 14:52, , 1F
完全同意樓主。。哈哈。
02/25 14:52, 1F

02/25 17:56, , 2F
原文太撓口實在看不懂 你這樣講就清楚多了
02/25 17:56,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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