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2011-07-07新版規試行v3.0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煩惱皆菩提)時間14年前 (2011/07/27 10:41), 編輯推噓6(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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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omoTT (為愛而生)》之銘言: : 2011-07-07新版規試行v3.0,版友可以回復本文發表意見,但每人僅限一篇,更多回 : 復或者新開針對本文的主題都會被刪除。如有必要板主群會新開主題回復這些意見。 : 5、本板建議的文章長度如下,建議外的都可能被刪文。 : a.發文或回文需三行以上,超過半行以上才算一行 : b.文章價值,在文章編號前按大寫Q即可看到,價值高於30 關於新版規的部分,在文章價值的規定這點. 筆者需要提出異議,以筆者的文章#1EBtEwNL為例. 文章價值只有19,但是筆者認為文章內容已經足夠表達筆者的想法. 且回文也到三行以上.只以文章價值不足30來視為刪文標準會不會略嫌草率了一點? -- : 如果有人天天跑到你家客廳炫耀他多有權勢拳頭有多大要你把身家財產 : 甚至家裏妹斗都奉獻給他... : 這類人要不把他當成黑的話,那我們可以見證一個聖人的誕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26.162.168 ※ 編輯: CAMAEL77 來自: 114.26.162.168 (07/27 10:44)

07/27 10:46, , 1F
a或b只要符合一項就不會刪文,另外是否刪文
07/27 10:46, 1F

07/27 10:47, , 2F
也會視板面情況來決定
07/27 10:47, 2F

07/27 10:47, , 3F
版規上寫的是:建議外的都可能被刪文
07/27 10:47, 3F

07/27 10:48, , 4F
要是用您推文的寫法,就可以避免更多的誤
07/27 10:48, 4F

07/27 10:48, , 5F
會.
07/27 10:48, 5F

07/27 10:49, , 6F
板規是由板主群決定的,我在推文說的是我個
07/27 10:49, 6F

07/27 10:49, , 7F
人的處理原則
07/27 10:49, 7F

07/27 10:51, , 8F
這樣會讓人有版主跟版主間是否有雙重的疑
07/27 10:51, 8F

07/27 10:52, , 9F
問,既然是公開執行的版規.需不需要一個一
07/27 10:52, 9F

07/27 10:52, , 10F
致的標準?
07/27 10:52, 10F

07/27 10:52, , 11F
標準
07/27 10:52, 11F

07/27 11:12, , 12F
應該不用吧,因為mafa不刪文,所以這項板規
07/27 11:12, 12F

07/27 11:12, , 13F
也只有我在執行而已
07/27 11:12, 13F

08/01 11:23, , 14F
了~
08/01 11:23, 14F
文章代碼(AID): #1EBtgyG- (CrossStra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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