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馬: 兩岸互不承認主權 互不否認治權
來源:http://news.chinatimes.com/politics/50206384/112011053100113.html
中國時報今日新聞
馬:兩岸互不承認主權 互不否認治權 「務實承認現狀」
2011-05-31 中國時報 【仇佩芬/台北報導】
馬英九總統昨天在一場國際法學術會議中表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兩岸關係
並非國與國的關係,而是一種特殊的關係,「互不承認、互不否認」,是對兩岸現狀最好
的解釋,也是正視現實、擱置爭議、促進和平最好的方法。
馬英九昨天應邀出席世界國際法學會二○一一年亞太區域會議開幕典禮,在致辭時
做出上述表示。他認為,兩岸互不承認主權、互不否認治權的論述,能有效處理前所未有
、又極端複雜敏感的兩岸關係。
馬英九表示,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兩岸關係並非國與國的關係,而是一種特殊
的關係;傳統國際公法的承認制度,不適用於兩岸關係,所以台灣無法、也不會承認大陸
的主權,但也不應、更不會否認大陸當局在大陸有效實行統治權的事實。
馬英九表示,「互不承認、互不否認」的含義,就是兩岸互不承認對方的主權,但
也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因為兩岸主權主張相互重疊,涵蓋彼此全部領域,無法相互承認
主權;但互不否認對方的治權,則是務實的承認現狀。
馬英九強調,「互不承認、互不否認」,是對兩岸現狀最好的解釋,也是正視現實
、擱置爭議、促進和平最好的方法;唯有此一立場,兩岸才能進行談判,並簽訂十五項具
約束力的協定,也才能繼續促進兩岸關係繼續保持和平發展。
馬英九說,他在二○○七年競選總統時提出互不否認政策主張,因為他體會到一九
四九年以後的兩岸關係,與二次大戰後的兩德、兩韓關係不同,無法採取相互承認的作法
。他認為,為解決快速發展的兩岸關係,可援引一九九一年憲法增修條文及兩岸人民關係
條例,做為兩岸關係的理論基礎;事實上,台灣在一九九二年就已經宣告對大陸地區主張
憲法上的主權,但是沒有實際上的治權。
馬英九在致辭中同時強調,他自上任以來即致力於人權保障,政府在外交與兩岸上
的重要政策,就是重視人權保障;支持自由貿易;鞏固邦交國的雙邊關係,並擴大多邊關
係;同時改善兩岸關係,帶動國際關係改善,藉此形成良性循環。
心得:國際間只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了,還不承認對岸的主權
使用鴕鳥心態,還能沾沾自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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