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藏傳佛教活佛轉世管理辦法

看板CrossStrait作者 (錢塘蜘蛛俠)時間14年前 (2011/04/16 23:05), 編輯推噓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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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世本來就是好笑的事情 什么叫轉世? 一個人靈魂死了,失去了所有的記憶,一個嬰兒又重生,跟所謂的前世真的有傳承的關 系嗎?什么都不記得了,又怎么去評價是否是轉世? 創辦轉世制度本身就是藏傳佛教為了穩定自己的發展和確定核心領導采用的一種方式, 從誕生的那天開始就不斷地被政治勢力操縱,今天的各國勢力操縱不過是一個延續 既然西藏的統治能在外來勢力干涉下從黑帽紅帽系變成達賴班禪,那共產黨再變也不奇 怪的,宗教本來就是改出來的 西藏本來以前是和蒙古一樣的強大帝國,而他們和蒙古接受佛教之后全部變成現在這個 軟樣子,毛澤東說“宗教是毒藥”,果其然也,也可見中國歷史上的滅佛的偉大意義※ 引述《wxynod (虎紋貓)》之銘言: : 其實這很好理解。共產黨不信轉世這件事﹐但是仍然認為其作為一種儀式 : 的這種客觀存在對抱有相應信仰的人頗為重要。於是通過對這種儀式的 : 一定程度的控制和管理可以達成相對低成本的對該信仰的人的約束與利用。 : 在現在的客觀條件下﹐這種選擇是一種相對較好的作法。 : 你在這段話前加上一個關於轉世這詞的定義﹕一種宗教儀式。 : 再看就不會覺得有任何問題了。 : ※ 引述《TERRIST (大白熊共和國聯邦)》之銘言: : :   第四條 申請轉世活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轉世: : :   (一)藏傳佛教教義規定不得轉世的; : :   (二)設區的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明令不得轉世的。 : : 第五條 活佛轉世應當履行申請報批手續。申請報批程序是:由擬轉世活佛僧籍所在寺廟管理組織或者所在地佛教協會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提出轉世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提出意見後,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逐級上報,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宗教事務部門審批。其中,在佛教界有較大影響的,報省、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有重大影響的,報國家宗教事務局批準;有特別重大影響的,報國務院批準。 : :   審核批準活佛轉世申請,應當徵求相應的佛教協會的意見。 : : http://big5.gov.cn/gate/big5/www.gov.cn/flfg/2007-08/02/content_704414.htm : : ========== : : 厲害了.... : : 轉世要經過層層批准 : : 政府明令不准轉世,就在天堂老實呆著吧 : : 中國法律管的是三界 : : 不是只有人界 : : 可別弄錯了 -- 某個版面,發文的話后面撲上來蒼蠅太多。 排死一兩個還行,太多了也就排不及了 版主,麻煩處理下罵人的ID好不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130.135.178

04/16 23:26, , 1F
不清楚的事情,不妨先存疑,等研究後再評論
04/16 23:26,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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