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CourtBasketB申訴判決不服

看板CourtSports作者時間2年前 (2021/06/24 11:02), 編輯推噓4(4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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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話先講在前頭喔,所有的主張沒有證據只憑自身論述而強調「有足夠理由懷疑」這 : 是不行的。 : 我去查閱了上訴人在 NBA 板的過往的推文,不認為上訴人的推文內容可證明其自稱 : 「酸過姆斯」且尺度逾越應有分寸。不過這個也只是我的主觀判斷而已。 : (摘錄上訴說明「....而是n版主因為我酸過姆斯 所以找機會水桶我....」) : 因此,請上訴人明確提出相關事證說明 n板主有針對上訴人之行徑而報私仇之行為。 : 此部份說明會根據證據效力,作為群組長針對 n板主此次解職案的後續裁定之部份參 : 考資料,請謹慎回覆。 好吧,既然組長要求,我只好將過去酸過姆斯的推文撈出來 我只先列出被水桶前二個月的推文出來,給組長們作為評斷 2020/05/21 #1UnU1dyK (NBA) [新聞] 除了喬丹 這些傳奇球星的後仰跳投也精采 噓rufus7: 你貼LBJ的後仰不如貼KG的...LBJ後仰沒啥代表性吧 推rufus7: shwkz 你拿一球跳投絕殺的來講有啥意義 →rufus7: 每個球星都都會後仰跳投 但具不具指標是另一回事 噓rufus7: 不贊同就被打成詹酸是怎樣 一定要二分法?? →rufus7: 不同意就先扣別人帽子說是酸酸 推rufus7: 那些把別人打成詹酸的 摸摸你們自己的良心 →rufus7: 講到後仰跳投 你們會覺得LBJ的具有代表性嗎?? 推rufus7: 代表性就是講到後仰跳投你腦海會浮現的人選 →rufus7: 對我而言是這樣定義的 →rufus7: 我整篇從頭到尾沒說LBJ後仰不強 只是說沒代表性 →rufus7: 你們不要這麼激動好不好 推rufus7: 對阿 是我主觀認定的 我沒否認阿 推rufus7: 我沒說過LBJ不會後仰 →rufus7: 只不過說他沒代表性 我也沒酸他 就要被扣上詹酸帽子 →rufus7: 覺得你們反應太過度了吧 推rufus7: shwkz 我前面解釋過代表性了 你覺得有 我覺得沒有 →rufus7: 大家主觀意見不同沒關係 但你沒必要開口閉口就詹酸 2020/05/13 #1UksUGFR (NBA) [情報] 林書豪:亞裔因為怕被攻擊而不敢出門和戴口罩,我必須發 噓rufus7: 人權鬥士好棒棒 2020/04/21 #1UdbHPiG (NBA) Re: [花邊] Billups:為何MJ紀錄片引發這麼多對LBJ 推rufus7: 幫補 LBJ就是很會算計 也很在意數據的人 2020/04/13 #1Ub1jA7p (NBA) [公告] KThompson 水桶 兩年 推rufus7: 公告文加重--->這是哪一條阿 好像沒看到? 推rufus7: 而且講成是糾眾鬧版也太偏頗了 推rufus7: 如果支持勇士就要被這樣衝康 乾脆把勇迷全部桶一桶 2020/05/22 板主於 #1UnnzLOd (NBA) 公告當事人違規 我認為 我在05/21 #1UnU1dyK (NBA) 的那串堆文是n版主報私仇的導火線 不然怎麼會在05/22去公告我04/24的推文違規?? 相隔一個月的推文被抓出來水桶?? 加上我曾經酸過姆斯,而且於04/13的水桶公告底下幫版友喊冤 所以被n版主視為眼中釘 以上是我的解釋 : 另請上訴人回答下列問題: : 一、請說明在 2020/05/26 申訴程序完成後,未進行上訴程序之理由。 當時未進行上訴原因: 1.當時工作繁忙,且大部分都是使用手機上PTT,比較沒辦法再花時間申訴 2.當時覺得小組長們官官相護,再提出上訴成功機會微乎其微,如同石沉大海 : 二、請說明為何在 2021/06/10 重新提起申訴之理由。 很簡單,因為n版主的嘴臉已經公開 且他利用版主權力肅清異己、打壓特定族群球迷、積案不審、刻意加重水桶 等等荒唐行徑,並非只是少數人反映 所以我才再次提出申訴,舊案重審 希望組長們可以重新檢視他水桶版友的判決依據!! 我相信被他莫名水桶的版友不只我一個 很多版友真的只是因為不支持詹姆斯,所以被他水桶 只是版友們不想花時間申訴而已 以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66.150.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Sports/M.1624503746.A.6EB.html

06/24 12:21, 2年前 , 1F
你的推文我大致上都看過了,覺得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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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2:21, 2年前 , 2F
有真的需要到對這些推文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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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2:22, 2年前 , 3F
因此我認為這些推文仍不代表「因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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黜臭LBJ而遭n板主惡意懲處」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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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2:23, 2年前 , 5F
是成立的。若有其他證據請再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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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2:25, 2年前 , 6F
若無其他證據也請明示,以便我做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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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2:25, 2年前 , 7F
裁定。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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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4:17, 2年前 , 8F
組長此言差矣 因為你不是LBJ的粉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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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4:17, 2年前 , 9F
所以我那些推文看在你眼裡自然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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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4:18, 2年前 , 10F
再加上我曾經因為n版主水桶勇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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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4:18, 2年前 , 11F
在公告文底下質疑n版主的裁決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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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4:18, 2年前 , 12F
如果要再往前撈以前的推文也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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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4:19, 2年前 , 13F
但我覺得看在組長眼中多半大同小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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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4:26, 2年前 , 14F
所以我覺得誇張的地方就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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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4:26, 2年前 , 15F
很多版友只是質疑 批判一下LB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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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4:27, 2年前 , 16F
都會被n版主千方百計的找機會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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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07, 2年前 , 17F
我再講一遍,這些推文不能證明n板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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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08, 2年前 , 18F
有藉機水桶公報私怨的事實,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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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09, 2年前 , 19F
沒辦法提出更有利的證據的話,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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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09, 2年前 , 20F
還是沒辦法同意你的主張是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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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10, 2年前 , 21F
如果真的沒有其他證據的話,就此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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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10, 2年前 , 22F
住即可,以便我可以做出後續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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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11, 2年前 , 23F
真的不用一直強調你的推文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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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24 15:32, 2年前 , 24F
了解 我無其他證據了 感謝
06/24 15:32, 24F
文章代碼(AID): #1Wq_N2Rh (CourtS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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