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上訴] Baseball判決文章

看板CourtSports作者 (紓壓模式)時間8年前 (2015/10/31 01:19), 8年前編輯推噓7(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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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JJ (傳說中的小米)》之銘言: : 裁定: : 不受理 : 說明: : 申訴到群組長這個層級的時候 : 我通常還是會把整個案件閱覽一次,試圖找出群組長應介入的理由 : 但是「別人也違規為什麼只抓我」這種理由 : 在群組長層級,幾乎不可能是組務主動介入的原因 : 除非曾經有人檢舉而板主回應不處罰 : 才能拿來當作評判板主群是否有雙重標準的範例 感謝群組長的回應,我也認為這個考量非常合理 所以特針對"除非"這個項目來做回應 正是棒球版版友希望版主回應的部分 liunwaiqoo版友主動來信告知他確實已經跟版主cobras0321檢舉過相同類型的文章 但遲遲未受回應以及受理 #1M9XTMs0 [閒聊] 剛剛有__迷被收音了 #1MAvgPSI [分享]要球衣來踩是甚麼觀念...... 若以本案的標準,屬於事實卻帶有引戰之嫌。這兩篇應該有過之而無不及。 惟因為不屬於本人信件通信內容,故不方便直接貼出 liunwaiqoo版友版友表示若有需要他願意提出通信信件支援 我不是在意只罰我不罰別人,雙重標準才是問題 事實上以本案cobras0321判斷事實卻有引戰之可能類型的文章可說不少, 但是今日之情形全憑他個人喜好作為判斷依據。 若群組長去棒球版找尋他的公告文,底下多有希望他公開解釋標準的版友推文 但遲遲未受回應。 更甚者按他標準,版友檢舉卻又置之不理也不說明自由心證之標準為合。 如此何以服人? 若須由版友出示檢舉文章未受理的證據,還請群組長告知該如何進行,感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2.218.117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Sports/M.1446225540.A.F3E.html ※ 編輯: kobebryant08 (140.112.218.117), 10/31/2015 01:21:26

10/31 01:44, , 1F
請當事人(liuwaiqoo)在組務板申訴
10/31 01:44, 1F

10/31 01:44, , 2F
並轉錄信件為證據
10/31 01:44, 2F

10/31 13:46, , 3F
請問我要將信件轉錄到哪個板呢?
10/31 13:46, 3F

10/31 13:46, , 4F
麻煩小組長貼出版名,謝謝
10/31 13:46, 4F

10/31 13:48, , 5F
應該是Sportcenter這裡吧?我立刻貼
10/31 13:48, 5F

10/31 13:53, , 6F
感覺好像是CourtBasebal才對?????
10/31 13:53, 6F

10/31 13:53, , 7F
我貼CourtBasebal好了
10/31 13:53, 7F

10/31 13:54, , 8F
我還是不太確定到底該貼在哪個板...
10/31 13:54, 8F

10/31 13:54, , 9F
煩請小組長明確說明我再貼好了,抱歉
10/31 13:54, 9F

11/01 20:52, , 10F
再麻煩小組長明示是本版還是
11/01 20:52, 10F

11/01 20:53, , 11F
courtbasebal版,感謝
11/01 20:53, 11F

11/03 03:40, , 12F
courtBasebal 板
11/03 03:40, 12F

11/03 10:15, , 13F
已將檢舉信轉錄至courtBasebal板,請
11/03 10:15, 13F

11/03 10:16, , 14F
群組長移駕至courtBasebal板查閱
11/03 10:16, 14F

11/10 20:51, , 15F
群組長你好,本文原不受理的「除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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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0 20:51, , 16F
」底下的但書已在courtbasebal版被
11/10 20:51, 16F

11/10 20:51, , 17F
小組長認定為不需回應,但我還是不
11/10 20:51, 17F

11/10 20:51, , 18F
清楚何種脈絡的文章在cobras0321板
11/10 20:51, 18F

11/10 20:51, , 19F
主認定是違規而何種又可以放行導致
11/10 20:51, 19F

11/10 20:51, , 20F
無所適從,所以想請教群組長是否也
11/10 20:51, 20F

11/10 20:51, , 21F
認定原定的但書板主也不需回應呢?
11/10 20:51, 21F

11/10 20:56, , 22F
要再麻煩群組長稍做解釋了,感謝
11/10 20:56, 22F
文章代碼(AID): #1MCwQ4y- (CourtSpor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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