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不服羽球版版主kshsjoe之判決

看板CourtGeneral作者 (傳說中的小米)時間14年前 (2011/11/02 14:23),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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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以代理群組長的身份進行審理 本案受理 請 kshsjoe 板主說明不雅言詞的判定標準 過去是否有類似的言詞出現及裁罰的結果為何 謝謝 ※ 引述《LinDan (林丹)》之銘言: : 羽球版 #1EhLnPRL : 1. 事實 : 版友 LinDan 於文章 #1EgxtGE2 中之推文 : ====== : 推 LinDan :看法就是 中國隊太強就變成原罪 一切都有罪推定 10/29 18:26 : → LinDan :就算真的因傷退賽 也會被說三道四(拎杯拎組媽未爽比) 10/29 18:27 : ^^^^^^^^^^^^^^^^^ : 版主以版規1.3給予水桶處分 : 2. 理由 : 版主以兩個理由給予處分 : a. 使用者LinDan發表不雅言詞 : b. 使用者LinDan過度主觀臆測選手本意 或以類似選手的身分發表言論 有引戰之嫌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3.209.4

11/02 16:18, , 1F
謝謝版主 我想請問版主在最後裁定前 我是否能以推文或回文
11/02 16:18, 1F

11/02 16:19, , 2F
的方式 針對KSHSJOE說法進行答辯?
11/02 16:19, 2F
文章代碼(AID): #1EiE79wn (CourtGene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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