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檢舉]BVB_09版主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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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verall (荒￾ ￾N￾ )時間10年前 (2013/09/21 13:4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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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B_09版規明訂 1.禁止於文章與推文中,對其他使用者或球員教練進行人身攻擊。. 2.禁止挑釁嘲笑辱罵各種鬧板行為。. 但該版文章161篇,文當代碼#1IEUh7YW 中推文. 明顯違反版規. 卻以推文自圓其說. 本人推文. 遭bell以"從來沒出現過的id一來就嗆聲,這是BVB版,不然是要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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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時間10年前 (2013/09/22 02:5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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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BVB_09板主bell針對overall的申訴,於本版公開回覆以下問題:. 1.請問你判斷overall違反貴版板規第二條「禁止挑釁嘲笑辱罵各種鬧板行為」的理由. 為何?. 2.請問你根據貴版板規第六條「違反上列規定,板主得依情形或刪文或劣退或水桶之。」. 為何裁定overall需處以噤言處分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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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ll (黎明來前最黑暗)時間10年前 (2013/09/24 03: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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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verall:bell:被死矮子髒進死角 這樣的版主 09/19 10:13這句推文版主認為是很明顯的挑釁鬧版行為. 版規規定違反上列可水桶之,因其初犯版主認定未有明顯惡意,但不想某些版面挑釁嗆聲鬧版惡習帶入本版,故水桶七天以示警告. 水桶公告講的很清楚,另一名Berlin使用者有發文自介有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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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JUNstudio (agGREssion)時間10年前 (2013/09/24 07:2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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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BVB_09板主bell針對前揭文,繼續回覆以下問題:. 1.板主認定申訴人的推文為「明顯的挑釁鬧版行為」,請問明顯之處為何?. 2.既已認定申訴人有「明顯的挑釁鬧版行為」,為何後又認定申訴人「未有明顯惡意」?. 3.針對申訴人,板主表示「水桶七天以示警告」,是否表示水桶七天為最低程度的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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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bell (黎明來前最黑暗)時間10年前 (2013/09/25 02:00),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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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文針對版主嗆聲,個人自由心證認為是很明顯的挑釁鬧版行為. 因其單純只有推文一句嗆聲,並無連續或更嚴重的違規,故版主認為該使用者應該只是在某些版面養成不良習慣,隨手推文嗆聲,所以認為該使用者並未有明顯惡意. 對違反板規第二條,板主認為水桶七天是最低處罰. 板主近期會找時間盡快修訂有更詳細更明確定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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