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檢舉] BVB_09版主濫權

看板CourtFootBal作者 (agGREssion)時間10年前 (2013/09/24 17:5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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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申訴人EssiDaven針對以下問題回覆: 1.申訴人回覆「本板並非苗栗。本板並非bell個人板。」並未確切解釋兩者邏輯關係。  請申訴人解釋為甚麼用「苗栗」就等於指稱該版為個人版之意。 2.申訴人表示自身為「潛水板友」並未清楚回覆小組長的提問。請申訴人解釋是在什麼  地方(which board)、什麼時候(when)、何種情況(how to know)知道BVB_09版  發生此推文爭議事件? 3.申訴人於回覆中表示自身為「分身ID」,為何不用本尊帳號回覆? 4.使用者針對板主裁決皆可行使申訴之權。針對此爭議事件,overall已於9/21 13:46  於CourtFootbal提出申訴案,為甚麼申訴人仍決定在9/21 22:26推文表達自己的不滿? 請謹慎思考並儘速回覆。謝謝。 ※ 引述《EssiDaven (小手套偶)》之銘言: : ※ 引述《JUNstudio (agGREssion)》之銘言: : : 在請BVB_09板主bell回覆此申訴案件前,要請申訴人EssiDaven針對以下問題回覆: : : 1.申訴人既已認定苗栗為地名,並表示推文「這裡是苗栗嗎?」其用意為表達這個版 : :  不是個人版之意。是否可進一步說明「苗栗=個人版」之邏輯? : 本板並非苗栗。本板並非bell個人板。 : : 2.請問申訴人在何種情況下,知道BVB_09近期發生推文爭議事件? : :  而在何種情況下,決定張貼此推文? : 潛水板友。分身ID。對於板主帶頭違反板規,辱罵其他球隊、球員, : 經板友規勸毫無反思作為,反而以"本人認定""挑釁"為由,水桶板 : 友overall。如同原文推文中諸多網友一樣,對此表示不滿而已。 : : 3.在申訴文最後一段當中,申訴人假設「即便本人接受罪名」,在此違規事項成立的 : :  情況下,申訴人可以理解並且接受的罰則為何? : 根據本人長期瀏覽足球群組各板經驗,一般是先行警告。 : : 請謹慎思考並儘速回覆。謝謝。 -- 本篇文章或許有許多錯誤的地方...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4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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