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Hijitaka之判決不符板規與比例原則

看板CourtBasketB作者 (joulin)時間7年前 (2016/08/10 13:24),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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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joulin 信箱] 作者: Hijikata (副長) 標題: Re: [申訴] joulin 時間: Mon Jul 11 20:54:52 2016 ※ 引述《joulin (joulin)》之銘言: : 我承認您列的那十幾條我的推文 有幾則可能有酸版友 但並非全部都是 12.違規討論板友、推文酸球迷行為 1.限制 7天2次、15天4次、30天7次,違者水桶。 2.超過上述次數限制,水桶規則依序為:1周、1個月、4個月。 3.一句推文涉及板友、球迷 都算1次,同篇超過3句直接1周水桶。 ^^^^^^^^^^^^^^^^^^^^^^^^^^^^^^ 3-12已明確說明推文涉及板友一句皆算一次 今天你被檢舉的推文內容並非只是兩三句 而是超過了10句以上 數十次討論或嘲諷球迷的行為 認定上則已經滿足犯意 並非可用"其中幾句不認為有酸板友"來辯解 : 好,那倘若是提到都不行 那版上一堆 X迷 X迷的字眼出現在推文 為何都沒有處理? NBA板規本就有限制討論球迷之狀況 若認為有違規請來信檢舉 而非自己跳下去討論或嘲諷球迷 : 2.我覺得我已經寫得非常簡略了 只是因為貼了一些證據 所以篇幅較長 : 但您仍不願意正面回應 : 這讓人感覺非常不好 你第一項訴求原本數十頁之篇幅 後來可以簡略成五行 第二項應尚有簡略空間 在彼此雙方正面回應的基礎 應建立於簡要表達重點的訴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8.183.128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joulin (114.37.165.180), 08/10/2016 13: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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