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據] NBA板板主Hijikata任意劣文並延伸法規

看板CourtBasketB作者 (洪爺)時間7年前 (2016/08/03 17:08),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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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bll135 信箱] 作者: bll135 (洪爺) 標題: Re: [申訴] bll135 時間: Wed Aug 3 14:55:56 2016 ※ 引述《Hijikata (副長)》之銘言: : 請詳閱板規 討論版友不屬總版討論範圍 : 更別提以發錢文模式攻擊的行為 已詳閱板規,我討論的是版友「以扭曲原文的方式引戰」的行為並同時發錢。 而且他哪裡扭曲原文我都一個一個字說清楚了。 你還有其他的回應嗎?沒有的話我就直接去CourtBasketB了。 : ※ 引述《bll135 (洪爺)》之銘言: : : (1)申訴人: bll135 : : (2)受處分公告文章代碼:無 : : (3)申訴理據: : : 2.內容過度簡略或有鬧板行為之文章/推文(認定標準參考其他補充事項) : : 無意義之球員文。針對文章/推文無關之內容行爭吵、離題、釣魚、引戰。 : : 對板友人身攻擊/惡意挑起集體爭端/披露個資者,若為文章版主得劣文退回。 : : #1NJaZ_gW (NBA)依此篇投票結果公告,對於沒意義、洗文章就跑的ez討論文, : : 即使是初犯,也會處以刪文+7日水桶(並記2犯紀錄) : : 我的原文裡面討論的部分並沒有與文章和推文無關,相反的還補充了文章的錯誤。 : : 而且我主要批評的對象是刻意提供錯誤翻譯的行為,除非你認為指出其他人陽黑是引戰? : : 請板主提供判決依據。 : : (4)原判決文:(須完整附上) : : ●80941 74 8/03 - □ (已被Hijikata刪除) <bll135>3-2 退 -- ▃▃ ▅▅▅▅ ▄▄ ▇▇ ▄▄ ██   ▅▅ ▃▉ █▅ ▄▄ ▄▄ ▄▄▄ █▆ █▄ ▄▄▌█▊██▌ 04-05╴╴ ╴╴▄▄ █▅ █▄▌▄▄◤ █ Phx-Suns ▕▕▕▕╱ ╯05-06 ◤◥▄▄▄ ▄▄▄▄▄ Dal-Mavs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9.44.43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ll135 (36.239.44.43), 08/03/2016 17: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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