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小牛板版主ISnathan無端劣文

看板CourtBasketB作者 (我會一輩子愛著你的 小su)時間12年前 (2012/03/02 11:2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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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lfred (Keine Ahnung)》之銘言: : ※ 引述《ISnathan (我會一輩子愛著你的 小su)》之銘言: : : 作者 weller (weller) 看板 Mavericks : : 標題 [討論] 小牛活該 : : 時間 Mon Feb 20 09:05:08 2012 : : ─────────────────────────────────────── : : 一分鐘都不讓易建聯上場是想怎樣? : : 就算是天才,不給上場機會也沒辦法呀 : : 之前還有讓易上個1-2分鐘,得個2-3分 : : 平均1分鐘1分的話,上足全場就有40分了 : : -- : : ◆ From: 119.145.41.2 : : → cool3223 :................ 02/20 09:06 : : 噓 KobeYaMeTe :科科 02/20 09:07 : : → lavenderess :崩潰了嗎XD 02/20 09:08 : : 推 nahoshin :籃球不是算數 02/20 09:10 : : → a274775927 :樓下幫我噓 02/20 09:12 : : 噓 hamesand :籃球有這麼好打? 02/20 09:13 : : 噓 gox1117 :廢文 02/20 09:16 : : 噓 edison1003 :你被噓活該 : : 小組長 這是本案的原始文章 請你看一下標題 : : 如果這不算來亂板我也不知道要說什麼... : : 如果您還有疑義 我可以請其他版主過來看一下這樣要不要劣退 : : 在我之前的公告中一直有提到不要攻擊任何球隊與球員 : : 無論是不是小牛隊或其他隊伍皆同 : : 如果這種標題不算是亂版 那請問是? : : 只要是對於球員 或是球隊有什麼攻擊性的字眼 不算是罵嗎? : : 我主要是針對該使用者標題進行懲處 : : 因為標題也是可編輯的範圍 如同簽名檔一樣屬於文章的一部分 : : 這年頭惡人先告狀的真的是越來越多了 ~"~ : 請I板主不要激動,會請你來說明並不等於組務已經先入為主認定申訴有理由, : 依照 #1E0jUl_b (CourtSports) 群組長的判例, : 申訴案進行中組務至少要給板主一次答辯的機會, : 否則會被認為「程序有所瑕疵」, : 而且組務的判決不能單純複述板主心證,而必須進行「實質審理」, : 沒有板主的配合,前述程序很難進行。 : 而且本案是給劣文, : 依照站規,劣文之處分「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 : 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 所以請板主說明適用板規的心證形成過程是必要的, : 否則組務無從進行實質審理, : 若板主主動放棄說明的機會,組務將只能完全依自己的判斷去理解抽象的板規文字, : 對板主其實也不是很公平。 : 畢竟組務不可能平常就熟悉群組內每個看板的板規, : 而且對看板使用者平常所熟知的看板運用該板規的生態甚至看板文化, : 更是非仰賴板主的說明不可。 : 因此,組務在劣文的案子裡, : 會希望板主稍微簡單說明一下板規裡劣文給予的條件,平常是怎麼使用的, : 有無相關公告或前例可供遵循,這次的個案又是如何符合該給劣文標準, : 只要板主的說明合理,組務原則上會尊重看板文化與板主執行板規的裁量, : 但這也有賴於板主的合作與協助。 : 在本案的情形,實際上「亂板」一詞相當抽象, : 若板主完全沒有說明, : 組務實際上並不能完全了解在小牛板上怎樣的行為會被認定為亂板, : 尤其是本次個案的情形並不完全符合板規裡括號裡的舉例, : 更需要板主說明該文出現的情境與背景,例如賽後馬上來酸, : 或者該議題在板上曾經被認定為挑起糾紛等等, : 既然I板主有提到,是不是能進一步具體提出過去曾發的公告來佐證: : 「類似這樣的文章在小牛板一向都被認定為亂板文」? 小組長您提到關於內文是否也有亂版範圍 當然標題是一個 內文的話請您看一下下列我個人的舉例 這是以該申訴者的標準來看 --分隔線-- 今天T-Mac創下了35秒拿下13分的紀錄 所以我建議大家應該要簽下這球員 因為我就讓他一分鐘拿13分就好 不必35秒 一場就讓他跟weller所說的一樣打40分鐘即可 哇! 他一場可以拿下520分耶!! 超越Jordan的天才終於出現了...Orz --分隔線-- 可是打球真的不是這樣算的阿 囧 所以當時我以標題&內文都是來亂的可能 加上該天小牛隊輸球 時機更加敏感 因此才會有這判決 請小組長明鑑 感謝您 <(_ _)>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6.112.57 ※ 編輯: ISnathan 來自: 220.136.112.57 (03/02 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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