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lephants-KDDKDD-2016/10/28

看板CourtBasebal作者 (agGREssion)時間7年前 (2016/10/29 01:42), 7年前編輯推噓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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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本案受理。 取消永久水桶罰則,修改罰則為 C-7 條,處分為「水桶30日+退文」。 理由: 1. 永久水桶罰則應屬最後手段 根據象板板規 D-1 所述,申訴人犯行應為「惡意鬧板」。但我一直以來,對於永 久水桶的罰則會傾向保留,也就是應將其視為最終手段,如果其他罰則確定無法 收到嚇阻作用,方才使用這樣的罰則。因此,請板主還是要謹慎執行該處分。 縱然我能理解現在是大賽期間,管理尺度會較為嚴格,但我仍希望板主群能盡量 減少裁定D-1條,畢竟這個處分真的影響很大。 2. 認定申訴人違反板規 A-2 既然板規D-1的處分已取消,那麼來看看申訴人的違規行為應適用何條? 回溯申訴人發表文章的時間,應該是: 70500 +10/26 silendy □ [轉播] 七下 象 1:2 犀 胡金龍 ●70501 X810/26 - □ (本文已被刪除) <lauwei> 70502 +1410/26 silendy □ [轉播] 七下 象 1:2 犀 林哲瑄 因此可引用板規 A-2「轉播期間發文」條,裁定罰則為3日水桶。 3. 認定申訴人違反板規 C-7 申訴人主張自己貼錯板。根據申訴人過去在棒球群組的文章來看,多半集中在 Baseball 板,而隊板的文章僅在 Elephants 發表過3篇文章,這表示申訴人確 實較常利用這兩個看板。 然而,我覺得板主在溝通文 #1O4EhKLx (Baseball_BM) 當中做出的裁量說明已 經寫得非常清楚且有條理(見理由5.),因此認為申訴人未盡可行方法去處理 自己的爭議文章,仍需負起相關的處分。 同時,申訴人過去在棒球板曾經發文說過自己是猿迷,雖然也多番表示自己支持 象隊,但相關文章予讀者一種「這個人在反串」的感覺,象迷立場的相關論述不 足。因此申訴人在溝通文與申訴文表達自己自己是象迷,但很遺憾的是,我沒辦 法從你過去的文章中認為你是單純替兄弟隊加油的。 認定違反板規 C-7 「故意反串者」條,罰則為30天水桶。同時根據板規 補-4 條 ,需加處退文處分。由於原先 D-1 罰則已有退文處分,因此板主調整處分時, 僅需調整水桶日期即可,不需取消退文。 4. 本案有兩個違法行為 根據上述說明,我認為這篇違規文章觸犯了 A-2 或 C-7 ,不過前者可判斷微罪 不舉,後者則必須接受處分。而板主裁量的主要內容集中在「反串」與「鬧板」 之上,基於尊重板主裁量權,認定申訴人違反板規 C-7屬實。 同時目前是大賽期間,有較嚴格的管理尺度是可以接受的,因此認為支持引用板 規C-7。 5. 板主裁量過程並無瑕疵 板主在溝通文 #1O4EhKLx (Baseball_BM) 當中做出的說明很清楚也很有條理, 認為「經查原po僅以修文方式辯稱po錯板……板主皆未收到原po要求協助刪文, 不符一般使用者誤po時的反應」。 以下根據申訴人的違規文章,整理成以下時間軸: 10/26 21:22 申訴人發表文章 標題 [討論] 現在爪爪的氣勢是不是垮了 10:26 21:26 申訴人編輯文章,補上說明,但語氣未有所謂「公開道歉」的意味 沒錯,我發錯板,但就是昨天鬆散失誤導致這樣 ※ 編輯: lauwei (101.8.226.22), 10/26/2016 21:25:43 10:26 21:27 申訴人再度編輯文章,此時表達歉意 板主,對不起,桶吧,請幫刪文 ※ 編輯: lauwei (101.8.226.22), 10/26/2016 21:27:00 10:26 21:31 申訴人三度編輯文章,再度主張自己貼錯板 po錯板 ※ 編輯: lauwei (101.8.226.22), 10/26/2016 21:31:16 10:26 21:31 板主 vincent7977 執行板規 10/26/2016 21:31:48 vincent7977 暫停 lauwei 發言,期限為 7300 天 10/26 21:41 申訴人於棒球板發表類似文章 #1O4BAPgN (Baseball) #1O4BAPgN https://www.ptt.cc/bbs/Baseball/M.1477489305.A.A97.html 10:26 23:31 板主 KDDKDD 整理水桶資訊發表公告 #1O4CnLIt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477495893.A.4B7.html 因此不採信申訴人的溝通文 #1O4FPn4e (Baseball_BM) 主張「當下文發出去我 也傻了,所以我趕快修正,也是跟爪迷公開道歉」,這部分也與板主裁量結論相 同。 而且,申訴人的反應也很奇怪,被水桶過後的第一個反應不是趕快找板主尋求權 利救濟,而是去 Baseball 板發表一篇與違規文章類似的文章,這是要討拍嗎? 我不覺得這是合適的做法。 雖然申訴人被水桶處分時,象板板主群還未發布水桶公告,導致未能即期提出溝 通程序,但是常情來推測,應該還是會想辦法問清楚,而不是去別處發表文章。 對申訴人而言,是自己的權利重要?還是發表文章的言論自由重要? 6. 申訴人的文章內容其實不太恰當 不過值得玩味的是,申訴人的原始文章其實頗帶挑釁意味,就算身為象迷,發表 這種文章在棒球板上也是非常讓人不能理解的,考量象板的小眾性,申訴人的原 文最後一句確實在挑釁板上其他使用者。後來張貼在棒球板的文章就把這一句消 掉了,兩篇文章的語意也就有了不同的感覺。 我以為,原始文章若貼在棒球板,被認定引戰挑釁的機率也是非常高的,而棒球 板對於這種行為的處分也是「退文+水桶30日」。 我把你的兩篇文章放在最後面,請再看看到底哪裡出了問題。 你真的認為你的原始文章可以適合出現在 Baseball 板而沒有引起爭議嗎? 請在發文前多想一秒鐘,更珍惜自己的使用者權利,好嗎? 真的很感謝申訴人願意用行動支持棒球,而且也在球賽現場用手機參與線上討論 ,但是既然在場上,就還是專心看球吧。 7. 申訴文請附上板主處分公告資訊 本案申訴文缺乏板主處分公告的相關資訊(代碼or網址) │ 文章代碼(AID): #1O4CnLIt (Elephants) [ptt.cc] [公告] 違規名單 PART 1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Elephants/M.1477495893.A.4B7.html │ 未來使用者提出申訴文,若未提供這些資訊,我一概不會受理。 --- 附註:申訴人的原始違規文章 作者 lauwei (lauwei) 看板 Elephants 標題 [討論] 現在爪爪的氣勢是不是垮了 時間 Wed Oct 26 21:22:35 2016 ─────────────────────────────────────── 昨天應該輕鬆聽牌準備拿下總冠軍 但領先太多導致太輕敵而發生一堆失誤 今天又把王牌投手壓上來投第二場 中繼連四天上場 打擊前三場打太多,第四場已經疲軟 整個氣勢已經轉移到義大犀牛惹 爪會不會就這樣又得到亞軍啊 附註:申訴人在被水桶之後於 Baseball 發表的文章 作者 lauwei (lauwei) 看板 Baseball 標題 [閒聊] 昨天爪爪是不是輕敵導致要垮了啊 時間 Wed Oct 26 21:41:42 2016 ─────────────────────────────────────── 剛剛發錯板就被桶20年了,但還是要說 昨天爪應該輕鬆聽牌準備拿下總冠軍 但是不是領先太多導致太輕敵而發生一堆失誤啊? 今天又把王牌投手壓上來投第二場 中繼連四天上場 打擊前三場打太多,第四場已經疲軟 現在落後,整個氣勢已經被牛翻盤了 比賽好像真的不能太驕傲輕敵啊 -- 本案於小組長層級審理完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內於 CourtSports 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57.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77676548.A.72C.html 編輯說明:內容不變,調整文字排版。 ※ 編輯: JUNstudio (118.160.57.238), 10/29/2016 10:13:52

10/29 12:48, , 1F
謝謝小組長受理,未來發文會更嚴謹小心
10/29 12:48, 1F

10/29 17:02, , 2F
板主方不上訴 已重新設定當事人水桶期限
10/29 17:02, 2F

10/30 14:54, , 3F
KDDKDD這種執法程度不意外呀
10/30 14:54, 3F
文章代碼(AID): #1O4uu4Si (CourtBasebal)
文章代碼(AID): #1O4uu4Si (CourtBaseb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