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lephants-OrcaKW-2016/06/28

看板CourtBasebal作者 (agGREssion)時間7年前 (2016/07/04 05:07), 編輯推噓1(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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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申訴不成立,維持板主原判。 理由: 1. 板主裁量無過失 以這個案子來看,我可以理解申訴人的不平,但是象板板主的裁量並無過失之處 ,所以小組長不覺得有成立申訴的必要。 作為一個討論區管理員,板主的工作並沒有包括「提醒」板友,這並非板主職責 的義務。因此申訴人的主張,我以為無理。 此外,當申訴人發表有違規嫌疑的文章之時,就已經發生違規行為了,在這個狀 況之下,就算已經詢問板主判罰尺度,也不能因此主張自己無辜。因為違規行為 已經發生,因此不可辯稱自己無罪。 再者,板主在處理板務時,不一定能在第一時間即時反應做出懲處,所以申訴人 認為板主的執法過程有瑕疵,這點無法成立。我覺得申訴人的指責雖然可以理解 ,但過於嚴厲。 2. 申訴人的板務建議可供板主參考 本案雖然無法完成申訴程序,但是我覺得在溝通程序中,申訴人的想法是可以提 供象板板主群作為參考,畢竟執法上頭總還是需要多些彈性,這樣才能讓使用者 感受到管理者的人性。 -- 本案於小組長層級審理完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內於 CourtSports 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140.5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67580027.A.C52.html

07/04 21:49, , 1F
我想 小組長和版主 還是有一些部分沒有釐清~
07/04 21:49, 1F

07/04 21:50, , 2F
第一.申訴人從頭沒有要主張自己無辜或脫罪的想法
07/04 21:50, 2F

07/04 21:51, , 3F
事實上~確實本人也知道自己觸犯之規則
07/04 21:51, 3F

07/04 21:52, , 4F
第二.再者要再重申一次 本人說的並不是"提醒"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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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1:55, , 5F
而是主動詢問後的"告知"順序,罪責是有如此嚴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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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21:56, , 6F
連回信的時間都沒有,需要"馬上"秒桶?
07/04 21:56, 6F

07/04 21:58, , 7F
事實上,版主簡單告知完 觸犯何條版規後,再執法
07/04 21:58, 7F

07/04 21:59, , 8F
一個簡單的程序,是否都更能讓版眾心服口服。
07/04 21:59, 8F

07/04 22:01, , 9F
事實上大家都知道,走完申訴後罰則期間也早就過。
07/04 22:01, 9F

07/04 22:04, , 10F
只是在第一時間上,執法者一副不客氣的貌,
07/04 22:04, 10F

07/04 22:04, , 11F
迫使申訴人不得不採用較激烈的手法,表達自己訴求。
07/04 22:04, 11F

07/04 22:07, , 12F
也辛苦了小組長特地下來處理此事務 Orz
07/04 22:07, 12F

07/05 01:30, , 13F
我理解你的立場,但你的論點應該是針對板主的態度,
07/05 01:30, 13F

07/05 01:31, , 14F
所以我才會覺得你這個是給板主群的建議而已
07/05 01:31, 14F
文章代碼(AID): #1NUNvxnI (CourtBase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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