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Elephants 版主 Runken 不當判決

看板CourtBasebal作者 (福利蛋™)時間9年前 (2014/08/14 15:57), 編輯推噓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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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申訴不成立,維持板主原判,然建議未來可適當減少刑期。 說明 1.板主主張申訴人是因性暗示而違反板規第十三條中「違反善良風俗」此點而處分, 而申訴人在 Baseball_BM 板以及本板均極力解釋該推文沒有此一意圖, 但組務認為,本案須配合原文新聞才能掌握因果脈絡, 不能單以推文中的措辭、邏輯來判定違規與否。 2.經組務審視板主提出的因違反板規第十三條的判例, 組務認為,雖沒有單就「違反善良風俗」而處分的前例, 但板主在違反該條的判例中,量刑標準尚稱一致。 3.經組務審視與本案相關之所有文章原文以及申訴人推文, 申訴人或許認為自己只是開玩笑,沒有惡意, 但玩笑必須看情況、看場合,這次的確過頭了。 在板主與使用者意見不同時,組長有權予以仲裁, 組務認定申訴人確有違反 Elephants 板板規第十三條之事實, 而板主處理沒有不妥或是失當之處,因此原申訴駁回。 宣導 1.使用者在被板主水桶後,無須擔心因被禁言而沒有解釋的機會, Baseball_BM 板以及本板不但讓你解釋,而且還有組務以第三方的角度予以仲裁。 2.每個討論板的板規,有的嚴、有的鬆,板規的制定與執行是站方賦予板主的權力, 若使用者對於板規或板主執法有意見,請多利用 Baseball_BM 板, Baseball_BM 板的[申請]功能就是用來討論板務的。 即便如此,每個板的風格不同所在多有,建議使用者在參與討論時應融入環境, 而不是拿著A板的習慣去質疑B板的標準。 3.最後是給 Elephants 板板務的建議。 組務檢視了一年來 Elephants 板差不多一百多篇的水桶公告, 板務在水桶處分時都有明確指出是違反了哪條板規,這點值得肯定。 但量刑幾乎都是「警告一次」或「永久水桶」這兩個極端, 三個月的判例,有,但鮮少。 換言之,組務這邊只看到了「警告」、「三個月」、「永久水桶」這三種量刑, 但板規條文卻是三個月至永久水桶。 因此組務建議在未來的量刑標準中,可以增加(舉例)六個月、一年...等等的判例, 這樣有兩個好處: a.避免量刑過於極端 b.嚴重違規但屬於初犯的使用者可以有改過的機會 畢竟永久水桶剝奪使用者權利過大,遑論退文, 板務在執行時應謹慎使用,而不是把它當成一種常態。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內於 CourtSports 板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0.137.12.217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CourtBasebal/M.1408003077.A.373.html

08/14 16:16, , 1F
了解!!感謝小組長,我會跟另一位版主商討未來的標準
08/14 16:16, 1F

08/14 16:35, , 2F
我尊重小組長的判決,但也希望小組長持續追蹤
08/14 16:35, 2F

08/14 16:36, , 3F
版主所說的商討未來的標準,如同小組長所說的
08/14 16:36, 3F

08/14 16:36, , 4F
永久水桶剝奪使用者權利過大,遑論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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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14 16:37, , 5F
板務在執行時"應謹慎使用",而不是把它當成一種
08/14 16:37, 5F

08/14 16:37, , 6F
常態。
08/14 16:37, 6F

08/14 16:40, , 7F
那麼本案判決的反應與回覆到此為止。
08/14 16:40, 7F
文章代碼(AID): #1Jx6m5Dp (CourtBaseb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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