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Baseball板主korking52013惡意水桶

看板CourtBasebal作者 (最愛小熊寶貝)時間12年前 (2012/06/07 23:41),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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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 取消永久水桶,改為水桶三個月。請板主解除申訴人永久水桶處分, 並將水桶重新設定為三個月,由處分公告日4/17日起算。 說明: 一、korking52013板主於#1FZIeDul (Baseball)處分公告中,列出 開分身 引戰 出桶後不到一個月再犯等罪刑,其中開分身與出 桶後不到一個月再犯此兩項,經組務查證後並非本次申訴人應 該被處罰的行為,而是過往的處罰紀錄;組務認定申訴人引戰 成立主要根據申訴人於#1FZGIoPv (Baseball),這部分組務於 #1FjGV5Is (CourtBasebal) 已有說明,至於k板主列出四篇申 訴人有引戰之嫌的文章,組務認定在程度上尚未達到引戰,不 過其中關於林哲瑄選手的評論一文,假如發生在林哲瑄板,則 組務會認定引戰,惟類似言論(斷定旅外球員表現不佳,會離   開原有舞台),如果使用者只是很輕率地看衰旅外球員,請板 主群有多少就抓多少。簡而言之,請使用者至少說出個所以然 來,這部分沒有辦法建立一致的標準,日後板主群再遇到類似 案例還是請秉持板主群自己的認定標準,如遇異議再交由組務 仲裁。 二、基於罪刑明確性,組務於本案裁定取消本次板主群的永久水桶 之判罰,但根據組務查閱棒球板主工作板精華區後,發現有多 位使用者屬於多次累犯,在此案判決後,組務建議板主群可適 當修正板規中之罰則,將累犯板規的使用者列入蓄意鬧板的範 圍,此後可不受一個月內累犯之限制,採取任何必要之手段, 來制止不受規範的使用者一犯再犯。 -- 本案於棒球群組層級審結 雙方當事人若要上訴,請於 168 小時之內於 CourtSport 向群組長提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4.172.244

06/08 13:35, , 1F
收到~可否請日期到完整數時 再做結算 有點難算的說
06/08 13:35, 1F

06/08 14:42, , 2F
水桶至7/15 從今天算起應該還有38天 (含今天)
06/08 14:42, 2F

06/08 15:07, , 3F
OK 感謝小組長
06/08 15:07, 3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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