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檢舉?] 被沙發客晃點
目前小的已知被晃點沙發主人數 3人(台北地區)
我只能講我自己遇到的部分
不過聽說三位沙發主的遭遇都很像
都是Ex. 12日要住宿 11日晚上10點半左右寫信
沙發主都想說這麼緊急他要再找到住的地方應該很難
所以都會好心想說還是收一下
結果又突然說他的媽媽不能接受他去住不認識的人家
所以就不來了 不來也不是用電話聯絡(已有沙發主電話)
反而用站內信聯絡(沙發主可不是24Hr在PTT上阿!!!!!)
大家覺得應該如何處理這樣的人呢?
請板主先通知他
再犯就檢舉? 還是...?
畢竟信件內容很誠懇 不來的理由也很孝順
但是..........禮貌上真的是..........
====以下給hxxxcxxsxxxx小姐====
這位小姐 你已經30歲了! 還是念博班 又當國中老師
你活了這麼久 念了這麼多書
你知道你在民法上跟現實中都已經是成年人了嘛?
你要做甚麼事情是不需要經過你媽媽同意的!
如果你真的這麼在乎你媽媽說的話
那請先徵求你媽媽的同意之後再來徵求沙發
不要晃點沙發主
就算你邏輯不好分不清楚前後順序
好歹不能來也請電話通知
做為高知識份子跟老師 請至少做到最基本的禮貌!
--
說真的 我很難得生氣
我真該聽我親愛的羊羊沙發客 一剛開始就不接的
--
▏ ∩∩∩∩ 我和我的她 都常幻想 我們是兩隻 小貓 ☆ ☆
▎ ◎◎⊙< 我說: 那麼 我們以後要養很多很多 小小貓喔! ★
▍ =﹀╰┬╯ 她說: 好啊 要養很可愛很可愛的 小小貓 ☆
▌ ~△ ▲~ 我靠著她 在滿天星的夜空下 我倆都笑了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71.105.3
推
02/12 15:27, , 1F
02/12 15:27, 1F
推
02/12 15:29, , 2F
02/12 15:29, 2F
推
02/12 15:32, , 3F
02/12 15:32, 3F
→
02/12 15:32, , 4F
02/12 15:32, 4F
→
02/12 15:33, , 5F
02/12 15:33, 5F
※ 編輯: saucycat 來自: 1.171.105.3 (02/12 15:43)
推
02/12 18:02, , 6F
02/12 18:02, 6F
推
02/13 05:46, , 7F
02/13 05:46, 7F
推
02/13 15:02, , 8F
02/13 15:02, 8F
推
02/14 04:20, , 9F
02/14 04:20, 9F
→
02/14 04:20, , 10F
02/14 04:20, 10F
推
03/01 08:27, , 11F
03/01 08:27, 11F
推
03/01 08:30, , 12F
03/01 08:30, 12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5 篇):